延遲退休靴子落地 官方民間不同温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靴子終於落地了!

北京時間9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並對外發布。根據該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將同步啟動延遲男、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用十五年時間,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六十周歲延遲至六十三周歲,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五十周歲、五十五周歲分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五十八周歲。

雖然在靴子落地前,官方已經開始了鋪墊和吹風,何況延遲退休自2013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已經開始提出,但因為延遲退休牽涉人數大、影響範圍廣,故該決定一經發布,還是很快衝上熱搜,各種說法和段子也開始在社交媒體流傳。

有網民發出「靈魂三問」:能不能活到退休、公司能不能活到你退休、公司能不能讓你幹到退休。也有網民調侃,「被疫情偷走的三年被延遲退休補回來了」。還有人說,年輕人找不到工作,老年人又不讓退休。一些指望父母按時退休照顧小孩的年輕人,也在網絡上發着牢騷。

延遲退休示意圖。(視覺中國)

站在官方的立場,延遲退休顯然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且從決定也不難看出,官方也在儘可能體現彈性、自願和漸進。比如決定規定,男職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齡55周歲的女職工,每4個月延遲1個月;原法定退休年齡50周歲的女職工,每2個月延遲1個月。臨近退休的人,只會延遲1個月或幾個月,而不會一下子晚退休好幾年。

再比如決定明確,職工達到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且退休年齡不低於原法定退休年齡。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決定強調,實施中不得違背職工意願,違法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職工選擇退休年齡。此外,對於決定進一步規範完善了特殊工種等提前退休政策,明確從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等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以及在高海拔地區工作的職工,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還有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從原來的15年提升至20年,決定明確該項調整從2030年開始逐步實施。換言之,在2025年到2029年期間退休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不變,此舉為的是能讓改革初期離原法定退休年齡較近、已經或快要繳費滿15年的職工不受影響。此外,對照附表能看到,2030年以後退休的職工,最低繳費年限也不是一步提高到20年,而是逐步過渡到位。

養老金制度的改革正在成為越來越多人關注的對象,而隨着中國老齡化高峰的到來,儘快實現省級統籌,加快全國統籌是抵禦風險,加強資金使用效率的最好方法之一。(多維新聞)

值得一提的是,決定在最後提到要為臨近退休失業人員提供兜底服務,也即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還提到要建立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要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但延遲退休是一項系統工程,這些配套的「服務體系」能否緩解延遲退休帶來的「副作用」,比如年輕人對就業市場進一步限縮的擔憂、父母延遲退休小孩誰來帶等等,切實考驗着中共的治理能力。

所以當人們在討論延遲退休時,究竟在討論什麼?屁股決定腦袋,官方討論的是延遲退休的必要性、必然性,比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王曉萍13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將官方的主要考量歸結為三個方面: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可以更好地釋放人力資源紅利;延遲法定退休年齡,能夠減緩勞動年齡人口下降趨勢,保持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延遲退休,有助於滿足勞動者工作生活安排的多樣化需要。

但在民間輿論場,人們更願意將延遲退休看做是盤活養老金和財政壓力的應急之舉。因為在人口老齡化趨勢不可逆轉的情況下,減緩養老金缺口日益擴大的唯一增收節支手段只能是延遲退休和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的養老金並軌。對於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金並軌,目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對財政補貼的依賴程度遠超企業職工,退休工資的發放水平也遠高於企業職工,這一結構性不公平問題由來已久,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難,目前看並無改變的跡象,故此只能在延遲退休上發力。

人口老齡化是長期面對的問題。(中新社)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延遲退休能否緩解目前的老齡化少子化壓力、優化勞動力市場是一回事,由此產生的新問題能否被正視、被化解則是另外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