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LGBTQ觀念落後?歷史上曾對「男男」極寬容
在江戶時代以前,男性之間的性愛「男色」,被視為比男女性愛「更高尚、更藝術」的關係。藉由回顧具有歷史性的「男色」文化中的功與過,思考現代排斥LGBTQ,以及對未成年男女的性侵害問題。
文:佐伯順子(同志社大學研究所社會學研究科教授,著有《「色」與「愛」的比較文化史》、《男性情誼的比較文化史——櫻花與少年》等)
「男色」較為「高尚」
在大眾認知中,日本社會對於LGBTQ的理解,算是較落後的國家。但單就男性之間的性愛來說,日本在歷史上,其實是非常寬容的社會。
男性之間的戀愛,包括性關係,在江戶時代以前的日本,稱作「男色」,是戀愛習性的一部分。尤其以位於山岳之中,禁止女賓的佛教寺院,或是武家社會這種以男性為主的組織,還有以男演員組成的歌舞伎——諸如這種只充斥著男人的團體最為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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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學的概念裡,「同性友愛」的團體中,有一種顯著的現象是,由於身邊沒有女性存在,男性受到環境影響,彼此會萌生情愫,然後滿足對性的慾望。當友情與愛情融合,就會發展成性愛。在江戶時代以前的日本,這種男性之間的關係,並不會被當成異常性向打壓,也不會有歧視的目光。
在江戶時代,以「色戀」和「好色」來形容戀愛和情事。就像井原西鶴的《好色一代男》(1682年)和《好色一代女》(1686年)廣為人知,也是文學當中重要的主題。戀愛的爾虞我詐以及相關知識,在當時的日本稱作「色道」。這個名詞不只適用於異性戀,也包括男性之間的戀愛。
有句話是「色道有二」,意思是戀愛有「女色」(男女戀情)和「男色」(男男戀情)兩種。因此,江戶時代的男情聖,必須精通「男色」和「女色」,可謂日本的唐璜。西鶴為了精確描寫這兩種色道,還留下一部強調「男色」細節的《男色大鑑》(1687年)作品。
後來爭論「男色」、「女色」孰優孰劣,也成了文學的主題之一。就像大家會為各自的興趣爭論,想比較烏龍麵和蕎麥麵,還有貓和狗,擁護者的意見都以風趣的形式被留下。
而且我們可以發現,像這種「男色」、「女色」優劣論,往往有人主張「男色」比較高尚、比較有藝術性,價值也較高。男性之間的戀愛別說被視為性別倒錯或是變態,反而被評為一種美。這樣的想法,在江戶以前的日本便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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膩了就「隨手一丟」
但是我們不能將這種歷史事實當成根據,認為「日本從以前開始,就是對LGBTQ很寬容的社會」。因為「男色」和近代的「男同性戀」其實似是而非。首先,江戶時代以前的「男色」,比起成人男性之間的戀愛,成年男性和未成年——也就是大人與少年之間的戀愛才是主流。
在「男色」中,理想的對象是元服(成年)之前的少年,宛如女性的美少年更加理想。而且這樣的關係,也只會在少年十五歲左右時,維持短暫幾年。一旦成年男性覺得不新鮮了,少年們在「男色」關係當中,就會被輕易拋棄。極端一點的,甚至會威脅少年,要是元服,就會被殺死。少年們其實是只能服從成年男性的自私心態的弱勢存在。
再加上,和少年相戀的成年男性們,為了確保繁衍子嗣,照理來說都會和女性結婚。少年並不是共度一生的永久伴侶。即使說到性關係,少年基本上也都是被動的一方。性愛由成年男性主導,少年無論是社會地位還是性關係,都是弱勢。基於這點,就和追求雙方當事人的主體性、關係的平等,同時還要和異性戀夫妻有同等伴侶關係的現今「男同性戀」,有明顯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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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以後,變成性別「倒錯」
雖然我們不能忘記剛才闡述的那些負面事實,但單就不會把男性之間的性愛關係當成「倒錯」或性別異常、病態,甚至歧視他們為「變態」這點來看,江戶以前的「男色」,在社會上確實較為自由。但明治以後,近代化的過程中,受到西方性別科學,以及視同性愛為一種罪過(例如會實際以法律制裁男同性戀)的價值觀影響,使得日本也將同性戀視為「變態」、性別「倒錯」,進而開始邊緣化。
三島由紀夫的代表作之一的《假面的告白》(1949年),就是以當事人的第一人稱,鉅細靡遺地描寫視同性戀為異常行為的近代日本。主角隱瞞自己的性慾望和戀愛感情,就這麼過活。
另一方面,明治以後的日本,在寄宿生活的男校中,也還留有「男色」文化。其反映在森鷗外(《性慾的生活》1909年)和福永武彥(《草之花》1954年)的文學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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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LGBTQ的排斥
就像寄宿制男校,在只有男性存在的環境,或是以男性為中心的環境,都有男性之間的戀愛萌芽。這絕非是日本特有的現象。眾所周知,在以男性為主的古希臘社會中,男同性戀和少年之間的愛都習以為常。
近代西洋文學和電影當中,也有愛德華.摩根.福斯特撰寫的,以男校為舞臺的《莫利斯的情人》(Maurice/1971年),還有以寄宿制為舞臺,訴說學長與少年之間的戀愛的法國電影《寄宿學校——悲傷天使》(日文片名.1970年於日本公開/原名Les Amitiés particulière),這些都與在日本男校孕育而生的男同性戀很相似。
另外,日本「男色」認為男同性戀比異性戀更具藝術性、更有美感。這樣的概念,與描寫著名詩人阿蒂爾·蘭波與保羅·魏爾倫之間性事的電影《全蝕狂愛》(1996年/Total Eclipse)不謀而合。
將藝術至上主義、耽美主義與男同性戀融合,也是日本「男色」的特徵之一。但這樣的現象,同樣存在於西方社會。換言之,日本的「男色」絕非是遠東島國固有的特殊文化,而是超越時代、地區,存在於男性心中的一種普遍慾望。
只不過,在西方社會中,例如英國二十世紀半葉前,男性之間的性關係,會受到社會、法律嚴厲的制裁。如今在當事人努力抗議社會對男同性戀如此排斥之下,好不容易才消除或者減輕將同性戀當成異常性關係,同時也不再是用法律制裁來抑制的族群了。
另一方面,日本的「男色」在江戶時代以前,其實是大方受到承認。到了明治時期之後,壓抑和偏見才反而受到強化。也因此造成像現代這樣,比西方社會更不容忍LGBTQ族群的扭曲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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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也會閱讀的BL漫畫
最近,演藝經紀公司傑尼斯的前社長,對少年們性虐待一事,已成了社會問題。年長男性雇主無視未成年孩童的主體意志,單方面要求發生關係。這點極為類似江戶時代以前的「男色」。
以社會地位、經濟能力、權力等上下關係為基礎,單方面提出具強制性的關係——這是江戶時代以前的「男色」的負面事實,也是近代人權意識無法容忍的做法。因此我們不該以「這是傳統文化」、「對演藝圈貢獻良多」為由,就容許他對少年的性侵害和人權侵害。
同時,就「不會排斥男性之間的性愛」這層意義來看,江戶時代以前的「男色」文化,和現代LGBTQ的主張其實雷同。擁有「承認性慾多樣性」這個要素是事實,就這個層面來說,我們也能以正面的態度回顧這段「男色」歷史。
那麼,在日本女性之間,一路維持人氣到現代的昭和時期少年愛漫畫,和爾後發展出的BL(Boy’s love)漫畫,以及將男同性戀情侶化為主角的戲劇,都是繼承「男色」文化的表現嗎?又或者是完全不同的東西呢?
耐人尋味的是,被譽為昭和少年愛漫畫名作的萩尾望都《湯瑪斯的心臟》(1974年),以及竹宮惠子《風與木之詩》(1976-1984年),這些作品中,有許多和日本「男色」文學的相似之處。在以寺院為舞臺的稚兒物語(描寫侍奉僧侶和寺院的稚子的戀愛)當中,少年在長大成人之前就早逝是一種定律。例如湯瑪斯年紀輕輕就選擇死亡,《風與木之詩》的美少年吉爾伯也因為意外,年紀輕輕就死了。湯瑪斯死後,學長猶里斯莫前往神學校,吉爾伯的戀人賽吉最後克服喪失感,以音樂家的身分獲得成就。像這樣結合宗教頓悟和藝術,加深了這些作品的「男色」色彩。
然而筆者各自詢問兩位作者後,她們卻表示這是受到西洋文學和電影影響,並非日本「男色」文學。這些呈現在「少女漫畫」領域的作品,是日本女性讀者響往的德國、法國等歐洲國家的寄宿制學校。這樣的舞臺設定,能提升少年們心中那份愛的純粹性。反過來說,對住宿制男校已經習以為常的國外讀者來說,或許難以將這種昭和少年愛漫畫理想化。
日本漫畫現在在國外擁有極高的人氣,大書店一定會有漫畫區。筆者前往北歐時,在車站的售貨亭也有看到日本BL漫畫陳列。平成以後的BL漫畫,真實地畫出以當事人為主體的關係和內心糾葛,因此易於被國外讀者接受。
今日的BL漫畫,繼承了對男性性愛寬容的日本「男色」文化的正面要素,同時也具備符合現代的價值觀,因此才能成為全球人氣的內容,適用於西方社會這種LGBTQ人權運動的「先進國家」。
替日本「男色」文化的歷史抽絲剝繭,並非是想告訴大眾「以前比較好」。而是希望能謹記歷史的功與過,同時成為探索如何認同多樣性的潛在線索。
【本文獲「nippon.com」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