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法國黃背心運動期間立法 烏克蘭激起民怨12日後撤回
香港政府10月4日宣布,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港府屢次強調,外國多個國家現時已有「禁蒙面法」。
在西方世界,不少國家都有訂立禁止蒙面的條例,其中法國與烏克蘭均是因近年爆發極大型反政府示威而立法,但之後兩地情況也有所不同,法國通過立法且實行至今,但烏克蘭則成為失敗個案,2014年,當地經歷親歐革命運動,群情洶湧,政府因推行「禁蒙面法」,反而激起另一波民憤,法例僅推行12日就撤回。
烏克蘭:禁蒙面法實施12日後撤回
2013年11月21日,烏克蘭時任總統亞努科維奇(Viktor Yanukovych)宣布終止與歐盟談判貿易協議,激發基輔民眾走到獨立廣場(Maidan)示威。行動以和平抗爭為主,惟亞努科維奇被指一直漠視民眾抗爭行動,及後演變成血腥衝突。
在凜冬烈火中,國會2014年1月16日以舉手投票方式通過「禁蒙面法」等多項措施,禁止示威者佩戴安全帽、口罩、面罩;禁絕五輛車同時在馬路上行駛;禁止誹謗政府官員;以及禁止未經許可在公共場所使用帳篷等。
但法案一出,隨即激化政府與示威民眾更加對立。示威者把家中的鍋具、單車頭盔帶到抗爭現場,諷刺禁止蒙面是荒誕,當地之後又出現多場衝突。「禁蒙面法」在獲通過的12日後,最終由國會撤回。時任總理阿扎羅夫(Mykola Azarov)因此下台。
▼想看更多烏克蘭2014年親歐盟示威運動圖片,請即按以下圖輯:
法國:黃背心運動期間立法
另一個因為大型示威而訂立「禁蒙面法」的國家,有法國政府。當地自2018年11月開始爆發「黃背心」運動,連場示威出現警民衝突,最大規模的時候全國有數十萬人上街。2019年1月,法國政府提出「反蒙面法」,禁止任何人配戴面罩參加遊行,違者可被判囚一年及罰款1.5萬歐元,至5月獲得國會通過。
此法例的「成效」如何,實際上難以衡量。法國「黃背心」運動源於經濟問題,總統馬克龍(Emmanuel Macron)為了應對這場示威,在立法外,更是作出多項重要讓步,包括2018年12月正式取消引發民怨的燃油税加稅政策、2019年4月提出大幅減税等惠民政策,他又多次落區,到全國多個地方接觸民眾,以挽回自己的民望,「黃背心」運動的聲勢之後大幅減弱,與馬克龍這些讓步極有關係。
當地的「反蒙面法」實行至今,未有如烏克蘭般遭推翻,但當然也有遭質疑當中存有灰色地帶。英國廣播公司(BBC)則引述澳洲悉尼大學副教授愛潑斯坦(Charlotte Epstein)指出,許多「黃背心」示威者本來已因非法集會被捕,因此無法斷定他們是不是因為觸犯「反蒙面法」被捕。
其他西方國家
其他國家方面,美國部分地方如紐約,早在19世紀便有「禁蒙面法」,2011年,紐約警方曾引用該條例檢控「佔領華爾街」的示威者。澳洲、加拿大等地亦有訂立「禁蒙面法」。
其中在加拿大,當地是因出現大型示威而立法。2012年魁北克省(Quebec)出現多場大學生抗議加學費集會,是通過立法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2012年5月,魁北克議會緊急通過「禁蒙面法」,但另一方面,魁北克省政府的執政黨在2012年9月的選舉之中落敗,新執政黨上場後,大幅削減原先計劃的學費加幅。至2013年,「禁蒙面法」正式在加拿大全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