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向「狗拉雪橇」開綠燈 2019年1月成合法交通工具
撰文:盧煒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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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交通部長奥勒森(Ole Birk Olesen)上周三(7日)發表聲明指,根據當地交通法律,「狗拉雪橇」將被認可為丹麥境內的合法交通工具。他預計規管「狗拉雪橇」的法例將於2019年1月1日生效。丹麥雪橇俱樂部(Dansk Polarhunde Klub)和丹麥自然局(The Danish Nature Agency)對政府的決定表示歡迎。
奥勒森在聲明中形容「狗拉雪橇」是一種健康和有益的康樂運動。他又強調在丹麥交通法的框架下,「狗拉雪橇」是合法的交通工具。聲明釐清了公眾對這種交通工具是否合法的爭議。
丹麥雪橇俱樂部主席施呂特(Marianne Schlüter)表示,俱樂部對政府的決定感到正面,令他們可以繼續鑽研「狗拉雪橇」這種興趣,訓練更多雪橇。據報道指,現時俱樂部有80至100名成員。
丹麥自然局對消息感到高興,認為聲明釐清了很多問題,例如「狗拉雪橇」可否在道路和國家森林中行駛。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