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可致癌 加州法院裁定 出售咖啡產品須展示警告標籤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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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伯利(Judge Elihu Berle)周一(7日)終決確認,咖啡公司於加州售賣咖啡產品時,要在產品上貼有致癌警告標籤。

法官伯利指出,大型咖啡連鎖品牌星巴克(Starbucks Corp.)和其他咖啡公司未能指出,飲用咖啡的好處超於咖啡豆在烘焙過程中產生致癌物「丙烯酰胺」(acrylamide)所帶來的害處。因此決定維持3月對此案的書面決議。

訴訟是由一個非牟利機構「毒物教育和研究諮詢委員會」(Council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Toxics)提出,迄今已纏訟8年。它控告約90間咖啡公司,指它們的做法不符合該州法例要求——生產商的產品如含可能致癌的化學物質,須向顧客發出警告。

咖啡業界未有否認烘焙咖啡過程會生產致癌物。但他們指丙烯酰胺含量處於無害的水平,咖啡需經烘焙才能產生香氣和味道,化學物也是在這個過程中自然產生的,故理應獲得有關豁免。

法官做出最後裁決的意義在於,「毒物教育和研究諮詢委員會」能進一步藉此要求政府祭出永久禁制令:要不生產商今後都要以標籤列明咖啡含有致癌物,要不業界就得承諾將致癌物自產品中移除。薯片生產商便曾因被組織告上法庭,最終以做到後者的條件作結。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