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欺凌】比𠝹手更黑暗 網絡自殘成社會隱患

撰文:羅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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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青年沉迷網上自殘,#RoastMe就是發貼文邀請其他人侮辱自己。(網上圖片)

慈善組織Selfharm總監Rachel Welch指出,網絡自殘和身體自殘同樣是自殘,但兩者之間存在差異,例如#roastme這類網絡自殘行為,牽涉到第三方,這在身體自殘上是看不到的。此外,網絡自殘的行為在心理上更為複雜。她解釋:「割手等自殘行為是對心靈痛楚的一種身體回應,它可以令人從心靈的痛苦中轉移開來;網絡自殘則以另一種心靈創傷來替代原來的心靈痛苦。這種負面情緒的強化令人非常憂慮,自殘行為會因而快速改變甚至升級。」所謂升級,就是網絡自殘的人會開始對身邊關心他的人進行網絡欺凌。

Welch認為,對網絡自殘方面的研究存在一定困難,因為它牽涉到羞恥的感覺。她解釋:「那些網絡自殘的人其實恐懼被人揭發自己在網上侮辱自己,因為這會帶來極大的羞恥和屈辱感。」專門研究數碼科技和新科技應用的英國權威青少年心理學家Richard Graham博士同意這個講法,他補充:「對年輕人來說,要在群體中建立形象和關係,便需要令自己顯得成熟得像成年人一樣,故他們害怕被別人發現自己行為像個孩子似的。」

Graham表示,自己最先是由少女Hannah Smith死亡的個案開始意識到問題。這名14歲少女2013年8月因為在社交媒體Ask.fm上遭到欺凌而自殺。網站後來在其家人的追問之下,表示Hannah向自己匿名發放了大量攻擊性的留言。Graham說:「我對此感到非常震驚,我不確定情況有多普遍,但我懷疑較我們所知的更加普遍。我們需要開始深入剖析這個現象。」

3)發布不適當的內容 - 或者根本不發布任何內容 何謂不市當的內容呢? 一般經驗法則是:不要發布任何你不想讓奶奶或孩子看到的東西。同樣也有人會很消極的想,那我什麼都不發布便可以,這樣也不可以,根據Career Builder研究發現,如果求職者沒有社交媒體或不公布任何東西,60%的招聘人員不會邀請申請人面試。即是在社交媒體上,要發布恰當的內容。(網上圖片)

《香港01》就此訪問了美國網絡倫理專家David Ryan Polgar,他承認網絡騷擾等欺凌是個令人憂慮的問題,因為現時相關的個案數字非常高。他解釋,網絡欺凌的一個主要問題是移除了面孔和直接的衝突摩擦,一般人面對的是電腦屏幕,而非活生生的人,因此容易變得刻薄和兇惡。

雖然現時未知情況有多嚴重,但Polgar相信問題可以得到改善。他指出,網絡欺凌的情況和罪案很相似,社會需要透過混合不同的策略來達致減少罪案,而且要適時執法。而應對網絡欺凌的策略則需要考慮到電子公民這一角色的重要,確保公民在網上受到教育、參與及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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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gar是 #ICANHELP 董事會成員,組織教育及賦權青少年明白他們自己在改善網絡環境的權力。(受訪者提供)

網上行為帶有真實後果

目前社會需要做的還有很多,Polgar認為:「首先需要大量訓練,確保我們時刻認識到網上行為雖然多以智能手機開始,但最終還是會接觸到真實的人,以及會在真實世界帶來後果。」他提出,我們需要積極地集合各方參與,包括小童、青少年、教育家、學校、政府、組織和業界。但他強調,不要抱有消除網絡欺凌的想法,因為這樣會造成誤導。他解釋:「正如罪案,關注點是透過執法和教育用家來減少。我認為我們可以顯著減少網絡欺凌。」

此外,主要社交媒體平台要明白在這方面的責任,想出更好的設計、執法及報告的工具。Polgar補充:「各個網絡持份者都需要明白自己的重要性,提出反對和報告不適當的行為。」現時已有大量科技可以應用在網上行為方面,也有工具審視掃描潛在欺凌行為,容許用戶作出修正行動。換言之,需要有更多措施讓人在發送訊息前先作思考,以做出更符合文明的行為。

Polgar亦指,近年新出的科技和社交媒體的進化太快,超過了我們可以積極思考它們的速度,特別是在法律層面上。他預期,網絡倫理在不久將來,可能會成為學校學習的主要範疇,社會可能出現更多的科技倫理專家,深思及改進我們的科技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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