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露肉還是不露肉?看透視Naked Dress的時尚爭議
近年在紅地氈上最火紅的服裝非透視禮服莫屬,被一眾外媒形容為「Naked Dress」,超模Bella Hadid、Kendall與Kylie Jenner姐妹、Kardashians家族成員、歌手Beyoncé、Rihanna等都曾經穿過,更秒殺不少攝影師的菲林。只是這些曝露的設計是否能被稱之為時尚的確見仁見智,但無可否認「Naked Dress」引起了有關裸露和時尚的爭議。
前些日子翻看舊時的《康熙來了》,發現他們的穿搭主題都離不開「胸大」和「太露」等於「不時尚」的論調上,因為別人的眼光都會聚焦在女生的身材上而非配搭、剪裁、造型。反而到了今天,「裸露」成為時尚潮流,女星們走紅地氈的戰鬥服一件比一件透,鏤空一件比一件多。可以露的地方也露,不可以露的地方也露,絲毫不在意別人的眼光,這場「Naked Trend」至今還在持續中。
對這些「Naked Dress」率先狠批的是資深時裝設計師Carolina Herrera,她在年前接受《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訪問時直指這是譁眾取寵之舉,因為部分設計師覺得裸露服裝夠「現代、前衛」,能夠吸引年輕人的注意。她甚至說:「那些女星都是時尚icons,但她們都一絲不掛……時裝應該與比例有關。」
Carolina Herrera點出了爭議已久的時裝難題——裸露與時尚的位置是對立嗎?
分析裸體文化
想探討這種現象,首先要知道裸露(Nudity)的文化象徵。
在著名文化評論人John Berger的《Ways of Seeing》中,曾經便有一段講裸露與物化、性慾化的關聯:「裸露」在歐洲文化中與單純的赤裸身體(Nakedness)是有區別的:當赤裸的身體被凝視,她便會成一個裸露的客體(nude object)。他在書中指:「赤裸的身體必須被當成物件,才能被稱為裸露……赤裸是單純的曝露身體,而裸露則是被公開展示的。」他借古典藝術中以裸體女性為主題的油畫作品為例子,述説在文化潛意識中,藝術創作者對裸體的幻想和演繹(representation)。
A naked body has to be seen as an object in order to become a nude… Nakedness reveals itself. Nudity is placed on display.
從遮掩色慾到強調色慾
回歸主題,為何時裝與裸露會站在對立面?這是意象顛倒而引發的恐懼。衣服最基本的作用是蔽體,除了保護身體不受傷害,更重要是防止裸體挑起的性慾和幻想。聖經故事中的夏娃吃下蛇果,獲得智慧以及原罪,學會了因慾望而引發的羞恥,所以她用樹葉充當服裝遮住身體。女性裸體在西方文化以來一直都是慾望的載體,服裝則是社會規範,束縛女性的身體,同時壓抑慾望——大概夏娃也不會想到,現代時裝竟會成為強調身體、解放慾望的工具。「Naked Dress」並非真的naked,它透過透視物料和貼身剪裁強調女性身體的曲線和性徵,與其說它掩蓋性慾,倒不如說它是性慾的放大鏡。
並非說性慾不能有,也不是要壓抑性慾的存在,當你套入John Berger的理論,便會發現這種潮流非但沒有絲毫解放意味,更是強化了女性被物化的狀態。身體被公開展示,服裝非但沒有絲毫保護性,反而更像女體的延伸、演繹,把女體塑造成引起男性慾望的完美物件(尤其媒體的報道只聚焦在擁有完美身材的明星和模特兒,同樣非常problematic),不正是「Nudity on display」?要知道女性主義講解放身體,並非真的把身體「解放」被別人看,而是讓身體脫離帶有侵犯的凝視,脫離物化、性慾化(objectification and sexualization)的狀態。
擁抱性慾不等於要裸露
裸露和時裝是否對立?其實並非必然。應該是站在對立面上,是物化與時裝。
現代時裝設計常以「女性主義」為名,抽水托大為實,他們擅長偷換概念,暗示敢於裸露便是擁抱性慾、讓女性掌握性自主權——誰告訴你這是對等的?去年Emma Watson裸露胸部拍攝《Vanity Fair》封面引來女權主義者攻伐,掀起裸露與女性主義的討論:的確,女性主義者並沒有既定dress code;但反過來說,現代女性也不一定就要喜歡裸露,才算懂得擁抱性慾,享受性歡愉的女性主義者啊。以解放女性之名行消費女性身體之實,怎麼樣也説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