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裝喪失功能性和淪為拍照道具,價値何在?
每次聽人講「fat唇嘅嘢,我識條鐵咩」,我會皺皺眉頭,反感位不是句型用得很濫很公廁,是因為時裝根本是日常、貼地,只要你不是衣不蔽體,你就不能跟時裝割蓆,你不找時裝,時裝還是找上你。
以前女人腳踏七吋高跟鞋,大家都會老套説一句「愛靚唔愛命」,説出口多是冷冰冰又帶點恥笑成份,彷彿用力地展示時尚是件蠢事。停一停、想一想,身邊「愛靚唔愛命」的例子根本如恆河沙數,當然命也不要只是誇張説法,衣服不舒適還往身上穿的例子多的是。追溯到小學生時代,那陣子流行透身的薄T恤,不穿打底就會內衣現形,可是女孩子們寧願大熱天時穿多件淨色打底,都堅持要穿薄T恤。也聽過男同學打孖穿T恤,為了視覺上健碩多半吋。這是我們對時尚追求的雛形。長大後,不合呎吋、像緊箍圈般纏着腰間、令你食慾下降的裙子,我試過;簇新皮鞋刮到襪子都染紅,我試過;為了心愛beret帽在頭蓋上維持在某個角度,整天脖子繃緊不敢亂動,我都試過……然而沒有動念放棄,甚至「捱」都要把它們都穿得好好睇睇,為時尚甘願犧牲舒適人生,都是活脱脱「愛靚唔愛命」的例子。
追査「愛靚唔愛命」發生的原因,離不開下列兩點:一、勉強自己身體配合該衣服,例如照穿不合碼的鞋、無視皮膚對衣物的敏感狀況,當施主不諳勉強無幸福的道理,唯有贈一句:件衫自己揀,仆街唔好喊。二、物件設計喪失原有的功能性,甚至為人類製造不必要的麻煩,攞苦來辛,使靚和命只能二選一。現在精選數款It item,時不時尚見仁見智,用家可要小心觸發糗事或身體痛症。
當然,好些擺明是專屬時裝貓台上的單品,還是留待模特兒表演好了。上述不太實用的It item卻被influencer炒熱起來,逼使時裝愛好者拼了命也要把它們放上身。這現象經已見慣不怪。過去兩季,筆者為「迎合潮流」,衣櫃都收藏幾件oversized長袖衫,每次如廁後洗手,overlong的袖子總沾濕一大遍,口裡説不便,但還是誠實地繼續穿。有一天,媽媽悄悄地把袖子裁短縫好,實在令我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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