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至今的東西方風格
編按:今年書展,一物推出了《風格女子》一書,以時裝來「說」與「看」各個風格女子的故事。但「風格」何來?身上的衣飾只是冰山浮面一角,不論在古在今、在東在西,「風格」其實是個人底蘊與經歷的反映。
撰文:原來
編輯:一物編輯室
(文章由秀威書店授權,節錄自《風格四論:生活美學與形象競爭力》,原標題為《導論:東西方風格自古至今》)
風格,現在到處見得到,好像用了這個詞,就很有感覺似的。風格到底是什麼意思,文字溯源,了解該詞句的來龍去脈,正如以古為鑑,我們才能更精準地掌握其意旨。
以風格論人、論文章
中國古代「風格」用於談論人品和氣質,如葛洪《抱朴子‧行品》:「士有行己高簡,風格峻峭。」而曹魏所定的九品中正制將舉官察吏的標準定在品行情操上,而衡量其高下的唯一尺度是儒學的仁義忠孝 ,因此「風格」一詞在中國古代的本義就是描述一個人的風度格量與品鑑。
風格是人的自身(The style is the man himself)
距今兩百多年前說的話,簡潔明白,正如「文如其人」一樣,文章的風格反映了作家的個性與人格;在風格與主、客體的關係上,Buffon強調的是主觀個性的作用。
俗語亦言「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每個作家、藝術家都有各自不同的面貌,這就是藝術個性,擁有各異其趣的風格與表現,具有「不能轉借」的獨創性,例如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古人之文,宏材逸氣,體度風格,去今實遠。」 這時候的「風格」意指作家的才情稟性貫注於作品之中,所具體表現出來的一種整體藝術形貌與美學特徵。
由上可知中國古代以「風格」論人就是指一個人的風度和品格,若用來論文章則指其風範和格局。
風格與品牌個性
發展至現代所稱的品牌個性亦同,每一個品牌就如同一個人一般,你覺得 Volvo、Toyota是怎麼樣的兩種人?又如時尚產業多以設計師為代言人,如 René Lacoste的Lacoste、Guccio Gucci的Gucci、Gianni Versace的Versace、Calvin Klein、Ralph Lauren等,他們的設計理念與風格直接反映在作品上。看到品牌就想起代言人,或是看到品牌就會感覺像某種人的個性,在「風格是人的自身」的大範圍底下,「風格」和「品牌個性」幾乎就是孿生兄弟。
不同範疇的風格
「Style」(風格)這個字的拉丁字根是「 stilus」,是在蠟板上寫字所使用的尖頭工具,按照推論,也同樣指涉把東西書寫下來的方法。這個技術上的意義沿用到英語當中,「style」的原始意義是指文學創作的某些特徵,這些特徵隸屬於所表達之事物的形式而非內容。17世紀的英國作曲家Samuel Wesley說得漂亮:「風格是思想的外衣。」
藝術中的風格是指藝術家在創作中所表現出來的創作個性和藝術特色,最早由德國美學家Winckelmann引入美學史領域,以後歌德、謝林都從美學角度對之做了探討,藝術家因才情氣質和生活經驗各異,必然會使自己的作品散發一種有別於他人的特徵,這種在藝術想像力和獨創性表現的風格,可與美學家Hippolyte Taine相呼應,他在其名著《藝術哲學》曾定下一個規則:「要了解一件藝術品、一個藝術家、一群藝術家,必須正確的設想他們所屬的時代精神和風俗概況。」
當一個藝術家不再純粹致力於模仿,而是同時在形成一種他自己的語言時,他就創造了一種風格。
16世紀以後,風格一詞被廣泛用於表示事物用語言表現出來的方式。一種風格也是從同一個藝術家的不同作品中到處都可以辨識出來的個人手跡。再如丹納引述歌德的話:「不論你們的頭腦和心靈多麼廣闊,都應當裝滿你們那個時代的思想感情。」歌德認為:「當一個藝術家不再純粹致力於模仿,而是同時在形成一種他自己的語言時,他就創造了一種風格。儘管他將自己繫縛於既定的現象,但這對他說來並不是一種束縛。」一個獨特風格的形成是一位藝術家成熟的標誌,也是藝術家表達其哲思的語彙,以及書寫方式。
所以,無論是在文學、藝術領域,只存在着風格競異的作家作品。因為創作主觀情感和藝術表現是構成作品的必要條件,所展現出來的直接而具體美感體驗就是風格。行動也可以具有風格,而且一種風格甚至能用一系列事件表達出來。在這裡風格這個詞首先在規範性的意義上具有意義。當我們說到某個行動具有「偉大的風格」或「真實的風格」時,那麼我們就正在用一種美學觀點判斷它。即使我們是在政治的意義上針對某種行動的特殊風格,這種風格根本上說還是一個美學的風格概念。
時尚會成為過去,但風格屹立不搖。
此時所稱的風格,基本上就比流行高一位階,多了一個美學的層次。就建築而言亦是如此,大多數成功的建築師對於風格都有強烈的意識,他們也是以美學為基礎,一些百年的汽車、家具、鋼筆的在品牌歷史與故事的引導之下,即使因為社會變遷必須有所轉變,從大方向來看的話,其風格意象仍然持續一長段時間,時尚品牌的風格還是有可能做到屹立不搖的。
東西方自古至今,對於風格的描述也都獨具「風格」,但是仍不脫於Buffon所言「風格是人的自身」的基調,套用笛卡兒「我思故我在」,現代的風格概念就是「我有風格故我存在」。
尤其是表現力極強的現代,如蘋果電腦的 iMac把個人電腦從原本顏色呆板的實用物品,變成曲線優美、半透明的視覺糖果──藍莓、草莓、橘子、葡萄,這種半透明寶石的色調,影響後來釘書機、微波爐和滑鼠的設計,而我們對蘋果電腦所認知的風格,並不侷限於顏色,而是那改革創新的品牌個性。星巴克所致力創造的,就是創造獨特的咖啡香氣,同時不斷地保持新鮮感和獨特感,誠如其執行長Howard Schultz曾寫道:「每家星巴克咖啡館都經過細心的設計,以強化顧客眼睛看到、手觸摸到、耳朵聽到、鼻子聞到或嘴巴嚐到的每樣東西,這所有的感官訊息,全都必須產生相同的高標準,店裡的藝術作品、音樂、香氣、以及一切物品的外表,全都必須對顧客的潛意識放送出相同的訊息,也就是咖啡的味道:這裡的一切都是頂級的。」風格在今日的觸網越來越廣,甚至伸及產品,一個運動鞋或碗筷等餐具的定義已經不同了,這些生活用品不僅只有功能,還要有美感愉悅及表現意涵,每個生活用品也必須要有屬於自身的風格取向,我們有幸能生活在這個多姿多采的社會,可以體會風格多樣的美感經驗。
《風格四論:生活美學與形象競爭力》
作者:原來
出版社:新銳文創(秀威資訊)
出版日期:2012年10月
ISBN:9789865915124
詳情:bit.ly/2uTdq5l
(文章由秀威書店授權,節錄自《風格四論:生活美學與形象競爭力》,原標題為《導論:東西方風格自古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