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公開信用卡中伏案例!網購現金回贈得個吉 第3方申請易中伏
【消委會】信用卡消費十分普及,不過最新一期消委會《選擇》月刊指出,原來透過第三方平台申請信用卡容易中伏,亦有個案指出,使用信用卡網購後才知道未能享有現金回贈。消委會分享三大個案,提醒大家信用卡「魔鬼在細節」!
消委會分享信用卡3大中伏案例!網購後無回贈、第三方申請易中伏
消委會於2022年9月發布《選擇》月刊第511期,其中就信用卡撰寫文章,指信用卡作為支付方式相當普及,且提供迎新優惠、積分回贈、簽帳折扣等優惠,吸引不少市民申請持有。但正所謂魔鬼在細節,消委會分享3大信用卡中伏個案,提醒市民要留意以下情況,以免誤墮信用卡陷阱。
【1】透過第三方平台申請信用卡要小心!
迎新禮品隨時會失蹤
消委會於《選擇》月刊分享個案,指有投訴人因迎新優惠吸引,因而透過某公司網上平台申請2張信用卡。投訴人達成迎新簽賬額後,於去年9月中旬遞交獎賞換領表格,並接獲確認電郵。該公司平台當時指,將於10至15個星期內安排領取禮品,投訴人預計於12月底前會有消息。
然而至本年1月,投訴人仍未接獲A公司通知,繼而主動查詢禮品換領進度。該公司回覆投訴人,確認信用卡迎新禮品申請成功,並承諾於3月11日前通知領取禮品,其後又改稱18日前會交代換領安排。
投訴人認為禮品卡不應該受環球物流延誤影響,但換領安排仍然一再延誤,且該公司直到至3月12日,仍未能提供確實領取日期,因此對該公司的安排感到不滿。消委會就個案作出調查,獲該公司回覆,受疫情及人手短缺影響,禮品換領安排有所延誤,公司已向投訴人發出獎品領取通知,並就延誤向投訴人道歉。
【2】網店消費卻未能享有網上簽賬回贈
投訴人收到某銀行優惠推廣,留意到持有信用卡作網上簽賬可享6%回贈,回贈將以銀行獎賞積分方式提供。投訴人遂使用B銀行信用卡,於2月下旬及3月中旬,於一間電腦網店先後購買兩台電腦,售價分別為$2,945及$2,845。
投訴人事後核對賬單,發現該銀行並沒有提供6%積分回贈,於是向銀行查詢。銀行回覆指其推廣條款已列明,銀行會根據支付系統或商戶收單時所使用的交易代碼,來界定交易類別。由於投訴人的兩宗交易,所顯示的交易渠道為銷售點 (Point of Sale),並非電子商貿(e-Commerce),因此未能享有網上簽賬優惠回贈。投訴人則認為他於網店購物,理所當然應屬網上簽賬,因此不接受B銀行的解釋。
消委會接到投訴並作出調查,該銀行回覆消委會,根據支付系統的授權碼,交易渠道並非電子商貿,所以投訴人未能獲得6%回贈,但酌情為其中一筆簽賬提供6%積分回贈。至於另一筆簽賬,由於投訴人已獲得另一宗推廣活動的回贈,而推廣優惠條款內列明,不可以同時享有推廣獎勵,因此銀行表示,並不會就另一筆簽賬提供6%積分回贈。
【3】未享聯營信用卡優惠 反而有損失!
朱小姐是某網購平台的常客,因被平台與某銀行之聯營卡迎新禮品及特別優惠吸引,因此申請了該張聯營信用卡。朱小姐於信用卡獲批後的三個月內達成了目標簽賬額,以換領迎新禮品,即平台購物積分,但等待了半年仍沒有收到禮品積分,遂分別向銀行及平台查詢,雙方記錄朱小姐信用卡資料後表示會核查及回覆。
等候期間,朱小姐嘗試享用聯營卡用戶尊享的「購物滿$500減$250」優惠,朱小姐知悉此優惠設有限額,遂按指示於指定日期及時間輸入優惠碼,惟平台顯示優惠碼已額滿,朱小姐立即停止操作並退出應用程式,但竟於半小時後收到平台的訂單確認通知,交易金額為$503,並未能享有聯營卡優惠。
朱小姐聯絡平台反映,平台表示只可以平台購物積分方式作退款。朱小姐不接受上述安排,既不滿平台在沒有經其同意下,擅自完成交易,亦不滿在查詢迎新禮品進度後逾一週仍未有回覆,繼而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消委會接獲C公司之回覆,就迎新禮品方面,由於事件涉及銀行及該公司內部多個部門,核質情況需時較長,逾三個月後方將有關優惠積分存入朱小姐之會員賬戶,C公司表示已向市埸推廣部檢討,希望能加快有關程序及改善服務,避免同類型事件再發生。
至於訂單方面,C公司指其系統於朱小姐之訂單時段沒有出現異常情況,且條款上已註明訂單一經提交,不得取消,但考量到客人對於系統和優惠上的不滿,因此特別安排退款至付款信用卡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