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為加薪20%棄Bonus跳槽 新公司一理由2個月即炒 網民:太天真

撰文:爆檸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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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年頭或三、四月,都是公司出花紅的時候,不少打工仔都會拿公司花紅後才考慮跳槽,不過近日有港男在討論區上發帖文,指自己去年底被其他公司「相中」高薪挖角,樓主見薪酬吸引決棄花紅跳槽,結果返新工不夠兩個月,新公司以一個理由炒他,令他甚為氣結,直指是「X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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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在連登討論區以「真心X街公司」出帖文,指事源11月,有獵頭公司cold call 給他一份新工,該新公司表示未來將會中標需開一條新「Team」,想撬他過檔,根據樓主回應帖文所講,該公司專做MTR Project。

當時樓主開出二選一條件給對方,第一是一個人工較低的加薪幅度,但須待樓主拿花紅後才過檔,又或是將要求加薪幅度至20%,樓主即棄舊公司1月才出的花紅,立時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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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哋好似好等人使,叫我唔要份Bonus俾個貴價Offer我」,樓主當時盤算,若在新公司長做,可以補足返失去的花紅,「佢哋又咁等人使應該穩陣啦」,於是樓主即遞信12月底離職,一月返新工。

樓主指起初返新工也相安無事,上吓堂自己上公司Server自學,「PM(Project Manager)仲叫我唔使咁急,唔會將我投閒置散」。怎料剛過去那星期,外國老闆回來視察,不停跟人事部和PM開會,結果「今日同我講因為個客延遲張標,所以補7日錢炒我。我問有冇其他位置可以暫時容納我做住先,竟然話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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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為此大為氣結,「我大拿拿放棄咗兩個幾月Bonus 嚟救你急,你一樣炒人,正X街公司,好心張標未成就咪請人啦。」樓主更指他才剛剛開始供樓和搞裝修,以為即使是「伏」工,「伏極都可以玩一年」,現在沒有工作,自嘆相當黑仔。「連幾個Agent都話入行咁耐都未見過咁炒…我開offer俾人,係預你公司點都有嘢長做,仲話上市大公司,一支標唔見冇其他位可以入?」

樓主截圖指新僱主因客戶的合約延遲,故跟他終止合約。(連登討論區)

不過網民對樓主經歷卻不表同情,所以對方賠足錢法例上並無做錯,認為是他本人「太天真」、「係你自己入世未,不嬲跟Contract做嘢」、「咁大個仲信口講既嘢?白紙黑字最實際」、「職場哪有真愛」、「明知自己要供樓裝修都轉工」等等。也有網民分析指若當真未中標,其實也可以先培訓樓主,「等人用都炒,一係公司好唔掂,一係有人睇你唔順眼,或者你自己做咗on X 嘢連自己都唔知。」

其實不少職場新鮮人都未必有轉工經驗,也有說法指第一份工作應該做完一年才轉工,其實應該要抉擇呢? 《開罐》Opener就此請教有「辣媽CEO」之稱的企業管理顧問張慧敏(Alison)「Son姐」,到底是否必須做滿一年呢?轉工時又如何作抉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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