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歐盟所有貿易協議 都要全部33個議會同意才能實行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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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裁定,歐盟在2014年與新加坡達成的自由貿易協議,須要在歐元區33個國家或地區級議會上全部通過,才能全面生效。
這項裁決不單止令歐盟對外貿易協議出現嚴重阻滯,更令英國脫歐後延續貿易協議的希望添上難度。
大大增加時間成本及風險
路透社報道,歐盟執委會原本希望在不需要諮詢議會的情況下自由執行協議,但現時所有協議必須要等待全部議會一致才能落實。去年比利時Wallonia地區議會就差點毀了歐盟與加拿大的貿易協定。
這樣做大大增加歐盟貿易協議的時間成本和風險。以最近與韓國簽訂的協議為例,各國就花了5年審議。
英國任何貿易協定 各國均可否決
這種情況亦會大大阻礙英國對外貿易談判,該國原本希望,在2019年3月脫歐之後,可以保留目前歐盟已經達成的貿易協定。但歐洲法院的裁決之下,英國的任何貿易協定,各成員國都可以有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