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追租 陳茂波稱針對大業主及地產商 有措施援助小業主

撰文:許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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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新一份預算案中提出,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的欠租商戶採取法律行動,為期3個月,最多可再延長3個月。他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措施目標非小業主,而是大業主和大地產商,因此會有措施協助小業主。

他稱,計劃通過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通過銀行墊支最多3個月租金予小業主,不超過10萬元,亦不收取利息,還款期長,同時金管局亦會發通告予銀行,業主受措施影響出現還款款困難時,銀行要給予支持。

至於有長者業主表示,每月依靠8000多元租金過活,並無領取生果金。陳茂波表示,不準追租僅屬短期措施,業主有困難的話主亦可考慮先動用租客預繳的兩至三個月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