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VIE架構企業如滿足合規要求 備案後可赴境外上市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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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誕前夕,一眾有意前往海外掛牌,或已到境外上市的中資企業,收到一份厚禮。中證監指出就中資企業赴境外上市相關制度規則,公開徵求意見,又指出將堅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確保備案管理平穩實施。同時在遵守境內法律法規前提下,滿足合規要求的可變現利益實體(VIE)架構企業備案後,可赴境外上市。不對企業是否符合境外上市地發行上市條件等進行審查,也不搞變相審批。

當局指出國家擴大資市場對外開放的方向不變,支持企業依法合規到境外上市態度不變,規範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發展。為促進企業利用境外資本市場規範健康發展,支持企業依法合規赴境外上市,研究起草《國務院關於境內資本市場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以及《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管理辦法》兩份徵求意見稿,作為《管理規》的配套規則,一併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稿。

中證監表示,對涉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網絡安全審查等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企業境外上市,在提交備案申請前,企業應當依法申報安全審查。另外,相關部門明確要求的一些特定行業領域,企業境外上市前需履行監管程序,企業提交備案申請前應當取得主管部門出具的監管意見、備案或核準等文件,例如中資商業銀行需得銀行主管門審批。

中證監會將牽頭建立企業境外上市跨部門監管協調機制,在收到企業備案申請材料後,主動與有關主管部門加強溝通或徵求意見,以提高備案效率。同時,中證監將配合推動有關主管部門明晰相關領域的監管制度規則,提高政策可預期性。

境外上市備案管理主要流程方面,中證監指,備案管理將重點關注境內企業合規情況,遵循必要、合理的原則設定備案程序和材料要求,避免過多增加企業負擔,備案管理將比現行的行政許可更加高效便捷。按照備案管理制度要求,企業須對重點合規事項提交說明,中介機構須出具必要的核查意見。備案材料完備、符合規定要求的,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出具備案通知書。如證監會認為材料反映的信息不完整、不充分,將要求企業進行補充說明。

此外,中證監將進一步推動與境外主要市場證券監管機構完善跨境證券監管合作安排。一是與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建立備案訊息通報機制,加強境外上市監管訊息共享。二是加強跨境執法合作,共同打擊企業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三是積極推進跨境審計監管合作,為企業境外上市營造良好的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