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設立全新SPAC上市機制 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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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旗下聯交所公布引入新規則,在香港設立全新SPAC上市機制,並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昇說,香港交易所致力提升香港市場在國際上的吸引力、競爭力和多元性。增設SPAC上市機制反映了港交所努力不懈提升香港作為亞洲首要融資市場的聲譽,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歐冠昇續說,希望透過引進SPAC上市機制,容許經驗豐富而信譽良好的SPAC發起人物色新興和創新產業公司作為併購目標,扶植一些富有潛力的企業新星茁壯成長、邁向成功。

聯交所共收到90份來自多個不同界別對新上市機制諮詢的非重複回應意見,回應人士包括SPAC發起人、專業團體、投資管理公司、企業融資公司及個人,大多數建議均獲逾八成有表明意見的回應人士支持。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在設計SPAC機制的過程中,我們一直與持份者緊密溝通,務求充分了解市場的需要、運作和關注。新規則將大致按照建議所述實施,並因應一些商業因素作出修訂,確保兼顧上市公司質素與市場考慮。

聯交所2021年9月17日刊發的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與將會實施的規定的主要分別,見於港交所官網此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