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券商就投資識別碼制度轉移客戶資料 須先取明示同意

撰文:張偉倫
出版:更新:

證監會決定落實俗稱港股「實名制」的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證監會向中介人發通函,指在香港投資者制度及埸外證券交易滙報制度下,向港交所(0388)及證監會轉移個人客戶的個人資料時,就取得相關客戶的明示同意而須遵從的規定。

有關同意可透過經簽署的紙本確認書,或以電子方式(例如可包括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或透過電話取得。

證監會指出,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交易匯報制度,分別暫定於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