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使用消費券不存最低消費要求 不容額外收費

撰文:劉紹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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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消費券已發放逾一周,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8日)在網誌表示,於走訪商場時有職員指部份消費者近日的消費態度明顯「疏爽」,有些更是加碼消費。陳茂波認為,消費券的目的除了提振經濟、支持就業外,另一目的就是希望透過消費劵推動電子支付能夠廣泛應用及發展,為本港數碼經濟轉型打穩基礎。

上月底四大支付平台新增逾220萬個帳戶

陳茂波引述最新數字指,截至7月底(即消費券發放前夕),四家儲值支付平台合共新增超過220萬個消費者帳戶,並增加逾4.8萬接受電子支付的商戶。他續指,是次消費券計劃讓市民選擇切合自己儲值支付營運商,除了提升支付平台之間的競爭,他更期望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未來會繼續降低收費及改善服務質素,以擴大客戶群。

陳茂波又指,消費券發放以來,市場上絕大部份的電子支付交易都大致暢順。不過,在推行初期難免出現一些須關注或處理的情況。他舉例指,少量消費交易出現支付或交易處理方面的問題,消費者委員會已注意到此情況。他呼籲市民「在任何時候也要做精明的消費者,面對商戶的不同優惠時要留意相關條款,按個人需要及喜好作考量,最重要是貨比三家、格價睇單;精明消費、享受優惠。」

首期消費劵8月14日截止登記

他強調,使用消費券購物或購買服務,當中「不存在最低消費要求,也不容許額外收費」。若有商戶違反規定,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或消費者委員會等將作出跟進。他重申,消費券計劃的截止登記日期為本月14日(即本周六就截止),未登記的市民可盡快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