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益﹕主席李沛新等三名執董被調查 其子李嘉俊暫為董事會主席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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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益控股(1894)發公告指出已注意到有媒體報道,三名執行董事李沛新﹑劉麗菁及李嘉豪,因市場失當行為及欺詐被證監會及警方拘捕,而三人被指控串謀使用虛假交易盜用公司資金超過1,900萬元。公司又指出該調查由證監會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與一項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的調查有關,三名董事已於4月22日被捕,翌日獲警方保釋。
公司指出據董事所知,調查仍在進行中,三名董事並未被正式落案起訴,當局並無發布其他詳情。公司正就該調查尋求法律意見,並將密切監察此事,並(如被要求)積極協助當局進行調查。公司指出董事會並不知悉業務因調查而遭受任何重大不利影響,維持正常營運。
由於三名涉事董事涉及有關調查,縱使他們並無被禁止履行執行董事職務,為維持董事會正常運作,應三人要求,各人將自願暫停作為執行董事職位﹑職能及職務。李沛新亦暫停履行董事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主席職能,由今日(5日)起生效,以待調查結果,直至另行通知。董事會將盡快在可行情況下,額外委任最少一名執行董事,以監督管理及日常營運,惟須待提名委員會批准後方可作實。
公司又指出,從今日非執行董事李嘉俊獲委任為董事會臨時主席,暫時接替其父李沛新董事會主席職務。
已委任顧問獨立對事進行調查
由於該調查,董事會已成立由歐陽偉基﹑謝嘉政及張俊文組成的特別調查委員,職責範圍包括調查三名涉事董事被指控的不當行為﹑公司現金及或財務狀況,及審閱公司財務狀況,檢討公司現有內部監控制度,並(如需要)制定提升公司企業管治措施,如有需要,取得外部法律或其他必要獨立專業意見,向董事會報告有關該調查的調查結果,向董事會提出必要建議,並要求董事會根據有關該調查的調查結果,採取一切適當補救行動。
公司亦會委任獨立顧問,對導致該調查事件進行獨立調查,並評估調查的影響及就此提供意見。公司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