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買賣壹傳媒1.32萬次 「狂trade」都有罪? 專家指取決動機
壹傳媒﹙0282﹚上月中爆炒,餘波未了。警方毒品調查科今日﹙10日﹚拘捕15人,指他們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利用WhatsApp作為溝通工具,透過頻繁買賣壹傳媒股票,營造交投熾熱的現象,借舞高弄低股價,從中獲利。
警方指出,今年8月10日至12日,壹傳媒交投異常波動,股票總成交額大幅增至71億元,股價由該月10日的最低位0.075元,上升至11日最高位的1.96元。其後股價急瀉,曾跌至最低位的0.65元,令不少投資者蒙受損失。
事隔逾一個月,警方今日就有人涉嫌操控壹傳媒股價採取行動,以串謀詐騙及處理犯罪得益的「洗黑錢」罪名,拘捕14男1女,年齡介乎22至53歲,其中1名有三合會背景。
3日交易1.32萬次
該15名人士涉嫌透過「高頻炒賣、製造波幅」,從中圖利。警方指出,在8月10日至12日,他們買賣壹傳媒股票高達1.32萬次,涉及16.9億股,相當於該3日內23.8%的成交股數;涉案的15人從中獲利3,870萬元,其中一人最多獲利2,500萬元。
警方稱,涉事人士透過密集式股票交易,當一些交易指令未被執行時,便以更高價買入相同數量的股票,以製造虛假成交暢旺的現象,並最終在股價高位獲利「派貨」。警方又指,涉事者主要在股價低位作高頻率交易,初期無視盈利與否,主要營造股價不停上升,以及成交暢旺的假象。
警方強調是次並非針對壹傳媒,而是針對有人透過壹傳媒股票進行犯罪交易。對於普通市民一般買賣股票與被捕人士的分別,警方稱一般買賣行為沒有被捕人士行動這樣仔細,因為涉案人士落盤有導向性,他們買賣股票的價錢、時機完全一樣,有別於一些網上投資群組的手法。
譚紹興指「食格仔」無事 關鍵有否製造「假象」
對於有人涉嫌透過高頻交易、製造波幅,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如果你是「食格仔」,每日透過買賣差價賺取利潤,並不構成任何罪行;但若然動機是製造假象,令市場覺得該公司股票交投暢旺,便會造成虛假交易,干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5條「虛假交易的罪行」。
他又指,倘這15位人士「圍內」自己進行交易,「A賣畀B、B賣畀C」,這樣便可能會干犯造市罪。譚紹興坦言︰「唔難架,好似壹傳媒未炒起之前成交好疏落,最容易圍內炒起」。不過,譚紹興指出一般這類案件通常要4至5年才會出手拘捕涉案人士,是次這麼快便有行動,他笑言︰「可能(涉案者)做得太渣,可能用埋同一間行、同一個經紀」。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5條,如有人串謀製造某上市公司股份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表象,即構成虛假交易。市場操縱者可能會面臨刑事起訴,一經循公訴程式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
散戶正常交易難墜法網 KOL要注意風險
至於當時有不少KOL呼籲買入壹傳媒股票以示支持該公司,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蘇文傑執業律師則指,如果KOL若持有該股票,並呼籲他人買入,有風險構成罪行,但要配合其他因素,例如是直接叫相關人士接貨。不過,要舉證有關連交易是相當困難,而一般市民賣出股票一般不會知道買方身份,亦難以構成相關罪行。
那麼當日有大批市民因應呼籲買入壹傳媒股票,又會否牽涉在內?香港證券業協會主席徐聯安表示,散戶一般交易股票不構成問題,但由於案情中單日有異常的交易量,因而會引人懷疑。理論上,股價波動,不是問題,但徐聯安指出,如果有人合謀抬高股價,以誤導他人入市,又或入市資金來源有問題,便可能干犯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