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5人涉串謀操縱正利股價 案件成首宗原訟庭審理刑事案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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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已對5名人士展開刑事法律程序,指出有關人等串謀就正利控股的股份進行虛假交易。
案件將在原訟法准由陪審團作審訊,成為首宗這類就《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明罪行,而在原訟法庭審理的刑事檢控案件。
證監會指出從2016年3月29日至9月7日期間,薛伊琪﹑林穎琪﹑譚焯衡﹑孫文及何銘軒等5人,串謀造成正利股份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違反該條例第295條及第30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4A條。
其中3名被告獲准保釋
證監會指出各人暫無須答辯,案件會押後至今年9月24日;其中薛伊琪﹑林穎琪及譚焯衡今日有前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並獲法院批准3人各以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
證監會亦已根據該條例第213條對該等被告人,及牽涉該項涉嫌市場操縱活動的多名本港及海外人士,展開法律程序。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指出,當局致力打擊市場失當行為,並對任何形式的市場操縱活動採取零容忍態度,會繼續運用一切可用的方法向違規者追究責任,藉以保障廣大投資者及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