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環球︰已就除牌決定提覆核 各業務投資計劃如常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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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環球﹙1019﹚表示,早前接獲聯交所函件,通知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第 6.01A 條發出取消公司上市地位之決定。該條款為2018年推出的新規定,以處理上市公司停牌到達18個月限期的事宜。而按既定機制,公司有權申請覆核該決定,讓聯交所按公司情況再作考慮。
公司表示,已按上市規則第2B章的程序,於2020年6月5日向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提出覆核除牌決定之書面請求。同時,公司亦委任了經驗豐富的專業顧問,會按程序於7月14日或之前提交文件,交待公司的最新營運情況,並詳列要求延長復牌限期及恢復上市地位的理據。
康宏會爭取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支持,以及配合其要求,以達成復牌條件,最終恢復買賣。
公司已預期有關程序可能會需時,期間一切業務及營運會維持不變。公司財政狀況一向穩健,因此各業務投資計劃和財務支付安排亦會如常。同時,公司在本年下半年遷入灣仔新總部的計劃也没有改動。
康宏發言人補充,現時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的決定並非最終決定,仍需待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覆核,而有關工作現正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