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發改委及中證監發通知﹕穩妥推進債券違約處置工作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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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發改委及中證監發布《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指出,堅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穩妥推進債券違約處置相關工作,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依法依規對惡意逃廢債企業的市場融資進行一定程度限制。
通知指出債券違約處置各參與主體要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確定各方的權利及義務,協商制定債券違約處置方案。要充分發揮受託管理人及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在債券違約處置中的核心作用。
冀提高債券持有人會議決策效率
受託管理人可根據債券發行文件,及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在債券違約處置中的核心作用。受託管理人可根據債券發行文件,及債券持有人有效授權,代表債券持有人申請處置抵質押物﹑申請財產保全﹑提起訴訟或仲裁﹑參與破產程序。
同時鼓勵建立分層次的債券持有人會議議案表決機制,提高債券持有人會議決策效率。
為加大對惡意逃廢傾行為的懲罰力度,進一步建立全跨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的惡意逃廢債企業,及負有主要責任的相關人員,依法將相關訊息納入徵信系統及全國信用訊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