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鶴發5頁澄清公告 稱沽空機構指控亳無事實根據 下周一復牌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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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僅為第7個交易日的中國飛鶴(6186),便遭到沽空機構GMT發表報告狙擊而停牌。GMT於報告內指出,中國飛鶴收入增長強勁,而且手握大量現金,過去5年卻從未派發股息,符合欺詐特徵,建議投資者避而遠之。

該公司於晚上發出長達5頁的澄清公告,直指對方的指控亳無事實根據,或為失實陳述;又指出已申請在周一(25日)早上9時復牌。

稱聯席保薦人已對財務及業務進行盡職審查

飛鶴則在公司內回應,指出聯席保薦人已對招股章程披露的公司財務及業務狀況,進行過獨立的盡職調查。

同時指出在招股章程中附錄一所載的2016﹑2017﹑2018年,及截至2019年6月底的歷史財務資料,均經外部核數據安永審計,並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聯席保薦人已對招股章程披露的財務信息,進行獨立盡職調查。

公司已經取得在內地主要合作銀行,關於9月30日於該等銀行帳的人民幣存款餘額出具的證明,指出在6家銀行內,擁有82.29億元存款餘額。

稱上市向股東派特別息非罕見

公司表示已要求國家稅務總局齊齊哈爾市稅務局,及鎮賚縣稅務局出具的納稅證明,證明公司在內地的主要附屬公司,按照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於2018年度及今年1至6月的納稅總額,分別為20億元及14億元。

公司又指出招股章程中,有關內地乳業及嬰幼兒配方奶粉市場的若干資料及統計數據,乃源於獨立顧問所編製的市場研究報告,又指出相關資料及統計數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實,且不具誤導性。

公司表示,FCUS私有化後,為了業務發展及資金管理,數年並無派發股息。如招股章程中披露,為回饋股東,已於今年10月14日從過往保留溢利中,向股東宣布30億港元特別息,而在上市前派發特別息的操作,並非罕見。同時指出計劃上市後每個財政年度,向股東分派不少於30%淨溢利,視乎公司未來投資計劃而定,派息政策亦代表董事會就公司現金流及現金狀況的信心。公司表示該股息政策並無任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