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條例】劉振江稱若收地建公營房屋 僅追回部份供應缺口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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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師學會前會長及土地政策小組主席劉振江指出,目前本港公營房屋供應數目遠未達標,若政府通過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徵收土地以興建公營房屋,只是追回部份公營房屋缺口,達到合理數字。

劉振江出席電台節目後指出,若政府已做好規劃,透過《收回土地條例》的進程理應較快,透過向受影響人士提供合理賠償,會令收地流程更暢順,惟他亦強調收土地並非易事。他又指出應就位於新界的土地換地項目,成立專責小組以協調各政府部門工作,加快審批效率。

他預期政府利用《收回土地氣例》興建公營房屋,需時6至7年,當中包括收地﹑基建及建屋,可是私人發展商或要15至20年時間來發展項目,因為要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及城規會審批,當中包括城市規劃及換地安排,以及要就補地價進行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