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告20名個人或機構涉作虛假交易 要求被告「回水」

撰文:張梓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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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近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9名個人及11間私人公司,指他們涉嫌為當時在創業板上市的細價股正利控股 ( 3728 ) ,設定非真實股價及成交活躍的假象,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要求法院下令,凍結案中20名被告名下資產、以及要求還原交易,為證監首次要求細價股造市後「回水」的案例。

案中涉及股價遭操縱的本港建築股正利,在2016年3月29日於GEM板 ( 前稱創業板 ) 上市。涉及股價被操縱的時間介乎該股上市當日至同年9月7日。正利股價的上市配售價為0.283元,期後持續躍升,直至同年7月13日升至上市新高5.86元,急升逾20倍。於9月2日,正利股價開始下跌,9月7日單日急跌超過九成至0.45元。

部分被告包括劉奕群及私人公司「360 HK」,近年涉及提供貸款予細價股投資者,其後設定非真實股價強逼客戶「補倉」牟利的猶太金融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