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新設宏觀審慎管理局 牽頭金融機構監管政策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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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內地金融監管架構不斷改組,中國機構編制網最新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宣布新設宏觀審慎管理局,牽頭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而原有的貨幣政策二司則被撤銷。
將擬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規則
根據該份規定,貨幣政策二司的大部分職能,將會撥入新設的宏觀審慎管理局。該局將牽頭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評估、識別和處置機制;牽頭金融集團及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擬訂、監測分析、併表監管;牽頭外匯市場宏觀審慎管理,研究、評估人民幣匯率政策;擬訂並實施跨境人民幣業務制度,推動人民幣跨境及國際使用,實施跨境資金逆週期調節;協調在岸、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推動中央銀行間貨幣合作,牽頭提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政策建議。
此外,該份規定公布,於人行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推動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規定同時賦予人民銀行「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等多項職責。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行人員編制方面,副行長將由現時的6名縮減至4名,意味目前其中2名副行長或會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