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券商做網上業務先要KYC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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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網上金融服務,已是大勢所趨。為迎合市場及客戶需要,本港證券商一直希望增加以社交軟件程式落盤等服務,惟有靜待監管機構批准。證監會終於開綠燈,指出證券商若有意在網上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需要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確立每位客戶真實及全部身份。若未能提供足夠保障措施,便與沒有為身份識別而現身的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便會增加被假冒身份的風險。
證監會將接納證券商採取下列程序,以核實有關用戶身份,包括由客戶透過電子簽署方式,簽定客戶協議,連同客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將數額不少於1萬元場的首筆存款,以客戶名義透過本地銀行開立的戶口轉賬至券商戶口。
客戶開戶紀錄需可隨時取覽作合規檢查
日後就客戶交易戶口作出的所有存款及提款,只可以透過指定銀行戶口進行,每名客戶開戶過程需備存適當紀錄,有關紀錄可供隨時取覽,以便進行合規檢查及審計用途。
證監會實施上述措施既可以減輕券商負擔,亦可以降低在網上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涉及的風險。此外證監會亦提升券商與海外客戶建立業務關係,需注意當地監管機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