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債券先導計劃 資助額高達250萬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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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公布債券資助先導計劃詳情,向首次來港發債的合資格發債人提供資助,每次資助額高達250萬元。金管局助理總裁(外事)李永誠稱,期望一系列有利措施有助提升香港在亞洲債券市場的市佔率。

發行金額須達15億港元

金管局發布計劃細節,規定合資格債券需符合以下條件:於香港發行;發行金額最少達到15億港元(或等值外幣);全數由金管局營辦的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及結算或於聯交所上市;以及在發行時,在香港須向不少於10人發行,向少於10人發行的,其中則不能有發債人的相聯者。

金管局表示,符合條件的債券可以獲得資助,如有認可機構評級最多資助250萬元,若沒有評級最多資助125萬元。(視覺中國)

在資助金額方面,每筆債券發行的資助金額相當於合資格發行費用的一半,若該筆債券、其發債人或其擔保人具金管局承認的4間評級機構所給予的信貸評級,上限為250萬元;若不具備信貸評級,資助上限則是125萬元。每個發債人最多可為其兩筆債券發行申請資助,計劃為期3年。

料每筆發行經濟效益高達1500萬

李永誠預料,計劃將吸引更多發行人來港發債,為金融服務業帶來更大商機。他估計,每筆發行帶來的經濟效益可達750萬至1,500萬元。

他表示,為保證該計劃有利本港經濟,參與該計劃的債券發行安排行,必須在香港有重要的業務活動。對於如何衡量安排行在港活動,李永誠回應指會考慮員工數量、使用香港服務的程度等因素。

李永誠表示,計劃資金來自財政預算案中支援金融服務業發展的5億元,預料初期將有1.5億元用於債券先導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