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公布資產管理業務新規 過渡期延至2020年底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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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中證監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最新的過渡期安排與2017年11月中的徵求意見相比,延長了1年半至2020年底。
全面整頓理財產品
《意見》將會全面整頓規模超過100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包括銀行表外理財產品、信託、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以及保險資管計劃。
《意見》明確提出要有期限匹配、限額管理等監管措施,引導商業銀行有序壓縮非標準業務存量規模。
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杜絕剛性兌付,並列明處罰的標準。又禁止權益多層嵌套。又限制產品的槓桿率,不同產品風險有不同槓桿,參行業監管標準,設定不同分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