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表明 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必須領牌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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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規管互聯網金融的步伐未停,有消息指,人行表明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必須納入規管,要取得牌照才能營業。

路透社引述兩名消息人士報道,人民銀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表明,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必須納入金融監管,在網上公開發行、資產管理產品,必須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管理業務牌照,或資產管理產品代銷牌,未領牌的公司不得從事互聯網金資產管理業務。

未領牌要即時停止銷售 6月底前完全清理

文件指出,資產管理是金融業務,屬於特許經營。除目另有規定,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現時未經許可在網上發行、銷售的自產管理產品,必須立即停止,現有產品應在2018年6月底前完全清理。

所謂的資產管理產品,包括「定向委託計劃」、「定向融資計劃」、「理財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轉讓」等多項公開募集資金的行為,如未經許可,可能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