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內險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3
撰文: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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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公布修訂後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嚴禁挪用保險資金,或以保險公司投資信託計劃、私募基金、股權投資等獲取的資金對保險公司進行循環出資;保險公司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亦由51%降低至三分一。
該管理辦法又列明,資產管理計劃、信託產品可通過購買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投資上市保險公司;單一資產管理計劃或信託產品持有上市保險公司股票比例,將不得超過該公司總股本5%。保險公司股東不得利用股權質押形式,代持保險公司股權、違規關聯持股,以及變相轉移股權。
中保監表示,原則上不會對現有保險公司股權結構進行追溯調整,但對於新發生的投資行為將嚴格執行新規,會對部分股權結構存在風險隱患的保險公司,進行窗口指導,採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