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已針對虛擬貨幣交易所及ICO採監管行動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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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公布,已就多間加密貨幣交易所及部分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ICO)發行人採取了監管行動。
已獲7間加密貨幣交易所確認或糾正
證監會稱,去年9月至今,已致函7間位於香港或與香港有連繫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警告它們不應在未領有牌照的情況下買賣屬於「證券」的加密貨幣,並獲大部分交易所確認或糾正。證監會亦先後致函7個ICO發行人,它們大多已確認遵從監管制度,或已即時停止向香港投資者發售代幣。
證監會強調會在適當的情況下,尤其對漠視《證券及期貨條例》相關條文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和重犯者,可能會採取進一步行動。證監會透露曾接獲投資者投訴,內容涉及無法提取資金、資產遭挪用、交易所技術故障等。證監會呼籲,投資者應全面了解加密貨幣及ICO的風險,並注意有關價格大幅波動、遭黑客入侵及欺詐的風險正日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