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爭奪戰】投票權被判無效 郭曉群:做法毫無法律依據
撰文:余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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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1019)今早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就16項動議表決,主持會議的康宏主席陳志宏,指第二大股東郭曉群及第三大股東陳佩雄的持股有疑點,排除郭、陳兩人或其代表的投票權。郭曉群發聲明形容,對投票結果「震驚及失望」,認為陳志宏的做毫無法律依據,他必然依法追討,並會保留權利採取適當行動。
郭曉群在聲明中指出,代表律師在股東特別大會現場向陳志宏質疑,康宏剝奪他投票權的操作是否合適,但陳志宏沒有適當理據回應質疑。郭形容,康宏毫無法律依據肆意粗暴剝奪他作為公司股東行使應有合法權利的行為,缺乏公平及公正,他必然依法追討,並會保留權利採取適當行動。
郭曉群:董事會對公司發展影響大
郭曉群認為,他的動議與公司的未來及員工的發展息息相關,畢竟公司董事會成員對公司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而安排股東特別大會投票,是令公司所有股東能夠就構建董事會班底表態的一個最佳途徑。郭感到遺憾的是,康宏的行為不僅錯誤地處理是次股東特別大會提出的動議,更令康宏繼續身處困局而無法得到適當處理。
郭曉群又表示,目前的康宏確有需要委任新晉有經驗的董事,協助公司建立長效的內控機制,配合監管機構調查,盡快復牌及恢復正常營運,冀望各方能以公司發展為前提,本著負責任的態度,以公正公開的方式解決問題,使公司業務發展儘快回歸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