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梁濤︰互聯網巨頭「贏者通吃」 金融機構淪牌照提供方
金融科技近年突飛猛進,中國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周日在一個壇論上發言時,首先肯定保險科技在為保險業打開更廣闊發展空間的貢獻,但也列點數出當中的問題,包括產生了潛在的寡頭壟斷風險,亦對金融安全和監管能力構成挑戰。
梁濤直言,未來將加大對大型、特別是具有壟斷地位的互聯網企業監管力度,逐步將其納入監管框架。
金融機構淪為牌照提供方
保監會於其網站刊登梁濤周日在2017鳳凰財經峰會上的發言全文,梁濤指出,保險「互聯網+」潛在的寡頭壟斷風險。他稱,大型互聯網企業的規模和盈利能力遠高於其他中小競爭者,「贏者通吃」的現象在保險科技領域更加突出。從近期發展趨勢來看,中小競爭者或者被收編,或者被市場擠出,長遠看不利於市場活力和創新能力的保護。
從產業鏈來看,部分平台依託使用者、流量優勢形成的市場地位,在與金融機構合作中處於強勢,搶佔了金融服務內容和服務模式的話語權,金融機構淪為牌照提供方,極易造成金融風險脫離監管視野,形成外溢效應。
「借金融科技之名 行金融詐騙之實」
同時,梁濤認為金融科技可能帶來業務、技術和網路的三重風險疊加,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產生更大衝擊。一方面,一些機構借金融科技之名,行金融詐騙之實,依託互聯網巨大的傳播效應,具有極大的欺騙性和風險性。另一方面,大型互聯網平台通過不斷的產業整合和使用者積累,在部分重要領域逐步具備了類似中央交易對手方的地位和功能,成為准金融基礎設施的提供者,這類平台一旦出現風險事件,很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災難性影響。
此外,梁濤也指,在金融科技快速發展過程中,部分企業追求利潤的衝動比較強烈,同時自身風控能力較弱、內控制度不健全,加上監管體系不完善等因素,導致金融消費者的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護。
最後,隨著新技術向保險業的不斷滲透,包括產品設計、定價、銷售、理賠等在內的幾乎所有保險生產環節都在被重塑。現有監管框架基於傳統作業模式,對保險科技存在一定的不適應性,在部分領域還是空白,極需加快監管政策研究和規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