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偶像團體「虹色」出道兩年 平均每月8場演唱 竟然無糧出?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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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偶像團體有很多,成員若未能大紅大紫,很快就會被另一隊淘汰。不過,有一隊存在兩年、一直有活動的女子團體,有前成員最近入稟,控告經理人事務所兩年來未支付足夠工資,「現在回想就是白做了。」

朝日新聞報道,日本偶像組合虹色fanふぁーれ的4名前成員,以偶像身份從事活藝活動兩年,實際上卻沒有領到薪水。

虹色fanふぁーれ的「虹色」就是「彩虹的顏色」,也就是指7名各有性格的成員。由於團體與動漫及相關活動有合作,兩年以來一直有各種活動、作品,並不是一個失敗解散的團體。

底薪2621元 會扣除課程費用

在組團之初,她們與經理人公司簽下合約,每個月底薪為3.8萬日圓(約2,621港元),而經理人公司曾表示,會從薪水扣除課程費用。

虹色fanふぁーれ的「虹色」是指彩虹的顏色,定位是擁有7位不同性格的成員。(Twitter圖片)

演唱會、CD等收入 並無分配給成員

虹色fanふぁーれ出道兩年,每月平均舉辦大約8場演唱會,還推出了CD、照片等產品。但上述4名前成員聲稱,這些收入以及影音播放的收入,都沒有分給各位團員,全數落入經理人公司口袋。

公司威脅 若留在藝能界「會擊垮你們」

而到了今年5至8月,上述4人向經理人公司表示有意解約,希望在9月的演唱會上「畢業」。但報道稱,經理人公司向她們表示:「從簽約起7年內不能在其他經理人公司從事藝能活動」,又稱﹂絕對不要從事藝能活動,會全力擊垮(你們)」,而4人目前並未從到藝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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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成員入稟法院 追討28.3萬欠薪

其中一位成員表示,簽約之初認為一開始就算沒有薪水,但出名之後公司就會有分紅,但結果卻覺得是「白做」了。而4人亦認為,經理人公司在解約後仍限制她們的藝能活動並不合理,因此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告,要求該公司認定契約無效,並要支付410萬日圓(約28.3萬港元)的未付工資,並要求繼續用現有藝名從事藝能活動。

涉案的經理人公司D-topia對朝日新聞表示,由於未收到訴狀,不方便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