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霖︰最少3家央企擬在港開展或擴充企業財資中心業務

撰文:陳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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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在《匯思》撰文,提到早前到訪北京多間機構,以推動內地大型企業來港設立企業財資中心(corporate treasury centre)。他表示未來至少三家央企計劃短期內在香港開展或擴充企業財資中心業務,包括華能集團、國家電投、三峽集團。

陳德霖提醒,如果認為本港樓價只會升不會跌,是不理性的期望。(資料圖片/倫星揚攝)

內企「天時」配合本港「地利」

企業財資中心是指大型跨國企業的業務範圍和地域廣闊,各地的分支機構有可能出現短期不同幣種資金過剩或不足的情況,公司設有內部的企業財資中心,作為有效調度和運用企業資金的「內部銀行」,管理分支機構的現金、融資、外匯兌換、投資和對沖等活動,靈活調撥之餘,更能降低企業整體的財務和運作成本。而企業財資中心的運作往往需要資金管理、融資、風險管理、稅務及法律顧問等服務配合。

陳德霖指有內地企業近年來積極「走出去」的「天時」,企業發展國際業務,海外資金調撥更形重要,需要一個高效的企業財資中心做支援,以便集中管理整體財資活動及有關風險。他認為香港一向是內地企業「走出去」的跳板,擁有多重「地利」優勢包括首屈一指的金融市場、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中心、國際級金融和相關專業人才等,是內地企業選擇設立財資中心支援海外業務拓展的理想地點。

稅務改革:企業財資中心​利得稅減半

既有「天時地利」 為何過去較少企業來港建立企業財資中心呢?

他指金管局數年前針對這個問題作了專題研究,發現主因是香港的稅制:企業財資中心調撥資金會產生利息收入和支出,但香港的稅制是收入徵稅、支出卻不能作為成本扣減,這種不對稱的稅務安排成為了企業財資中心發展的障礙。因此對症下藥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稅務改革,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稅務局合組專責小組,在2016年6月成功修訂稅務條例,調整利息扣除規則,消除不對稱的情況,並對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的指明財資業務的相關利潤實施進一步利得稅寬減50%。

法例在2016年通過後,金管局便積極推廣企業財資中心,如去年10月金管局與國資委在北京舉行企業財資中心的專題座談會;翌月,金管局與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簽訂合作諒解備忘錄,協助中資企業了解香港在企業財資中心方面的政策,並舉辦了專題講座。他指金管局已接觸逾百家中外企業,當中超過30家表示正積極考慮來港成立或擴充企業財資中心,除上述3家央企外,還有中石油集團、中廣核集團、上汽集團、TCL集團等。

金管局積極推廣香港企業財資中心地位,去年10月與國資委舉行企業財資中心的專題座談會。﹙資料圖片﹚

推動香港發展「總部經濟」

陳德霖認為在境外設立企業財資中心要有長期經營的打算,更指內地企業對在港設立財資中心的興趣日濃,查詢也較一年前更加深入和具體。

他表示更多企業財資中心落戶香港,也有利於香港發展「總部經濟」,因不少跨國企業都會將企業財資中心與地區總部設在同一地點。為香港的經濟活動和長遠發展提供更大的推動力。

他提到稅務優惠是吸引跨國企業的誘因,但並非唯一的考慮,還有其他經濟、金融、專業服務的配套,以及產品要有針對性、有部署地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