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落實下調股票最低上落價位50%至60% 首階段明年中實施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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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 (0388) 決定按原定計劃,分兩階段下調適用證券的最低上落價位50%至60%。為確保市場有充足時間作準備,第一階段將於2025年年中實施;在檢討第一階段的實施情況後,第二階段預計於2026年年中推出。

最低上落價位是在交易所買賣的證券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決定了交易容許的最小買賣價差,而下調最低上落價位有機會令每單交易分拆成多宗較細的交易。

港交所指,為確保收窄買賣上落價位的措施順利落實,及令市場的交易成本與現時維持相若,計劃修訂股份交收收費結構,取消現行的最低及最高股份交收收費限額,並調整收費率。新的收費結構將更為公平、清晰,亦確保市場整體開支不會因而增加。證監會正審視有關新安排,其他詳情在獲監管機構批准後將適時公布。

同時,港交所亦會修訂買賣盤輸入限價及對相關股票期權合約的莊家責任作出臨時調整,務求便利投資者在價差收窄後可以更靈活下單交易。

業界認同下調最低上落價位兩階段方案

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指出,有幾個方面進行更深入的探討。該會認同下調最低上落價位的兩階段方案,認為這些調整將有助於提升市場的流動性、降低交易成本,並改善市場的整體效率。不過並不贊成採用多價位表模式,認為這將增加市場的複雜性和運營成本,並可能引發不必要的市場混亂,並主張應維持單一價位表模式,以確保市場運作的簡單和透明。

該會亦建議,將買賣盤輸入的限價從目前的±24個價位提升至±48個價位,以增加交易的靈活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