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房|財政部等﹕面積140平方米以下首套及二套房 契稅率均為1%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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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及住建部,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多項支持房地產市場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以緩解房企財務困難,及保持房企稅負穩定。

三部門指,新政策主要涉及加大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力度,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等,結合當前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進一步調整優化相關稅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對於住房交易契稅政策,當個人購買家庭的唯一住房,在面積140平方米及以下,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140平方米以上,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至於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在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新改動意味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至140平方米,並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可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政策調整後,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均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

同時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各地可以結合本地區情況對實際執行的預徵率進行調整。

對於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方面,有關城市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或以上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而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4個城市的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或以上非普通住房徵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