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LET GROUP及凱升主席涉行為失當 尋求法庭頒令購回股份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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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澳門商人周焯華控制的兩間上市公司LET Group(1383)及凱升(0102),在今年1月自行要求停牌,2月時遭證監會指令停牌。證監會周五(27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就兩間公司主席、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盧衍溢的涉嫌失當行為,尋求法庭頒布股份回購令,以保障兩家公司獨立少數股東的權益。

該股份回購令將要求盧衍溢、LET及/或凱升作出要約,以按法庭決定的價格及方式向兩家公司獨立於盧衍溢的少數股東購買股份。

證監會指出盧衍溢的涉嫌失當行為導致LET及凱升的股份被暫停買賣。由於不確定有關股份會否及何時能夠恢復買賣,股份回購令將為獨立少數股東提供離場機會。

證監會的法律程序亦包括就盧衍溢對LET及凱升的成員作出的失當行為,尋求法庭對他作出取消資格令。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盧衍溢蓄意漠視適用的《上市規則》及《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下的規定,及致使LET及凱升在2024年初訂立協議以處置它們於俄羅斯的資產。兩家公司處置俄羅斯資產的計劃將構成《上市規則》所指的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特別是盧衍溢漠視法律意見指出該計劃不符合《上市規則》及LET和凱升的其他董事不表贊同的立場,而有關董事其後因處置資產的計劃而辭任;致使LET及凱升公布處置資產的計劃會繼續進行,但沒有向兩家公司的股東披露不合規事宜。以及漠視證監會及聯交所就不合規事宜提出的監管關注事項,及繼續促致兩家公司著手進行處置資產的計劃,導致兩家公司的股份根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8(1)條被暫停買賣。

雖然處置資產的計劃已經終止,但證監會指稱盧衍溢沒有(除其他事項外)向LET及凱升以及它們的股東披露所有相關的重要資料;以合理的技巧、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履行他作為兩家公司董事的職責;及確保兩家公司全面遵從《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