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鴻集團明復牌 主席李錦鴻及執董余銘濠遭廉署及證監調查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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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鴻集團控股(3321)公布,於本月19日公司執行董事兼主席李錦鴻及執行董事余銘濠因涉嫌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已被廉署拘捕以接受調查並接受證監會調查。搜查地點包括該公司於香港及澳門的主要營業地點以及兩人的住址。

指控罪行包括(其中包括)虛構交易及偽造會計賬目以及《防止賄賂條例》下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行、《證券及期貨條例》下涉及上市公司營商方針或事務的不當行為。初步調查發現,李錦鴻及其他相關人士涉嫌偽造公司港澳兩地附屬公司的交易文件及會計賬目,導致公司貿易應收款項下調合計逾1.13億澳門元。另外,相關人士亦涉嫌以虛假文件及會計賬目隱瞞挪用公司款項超過900萬港元。

李錦鴻及余銘濠於本月20日獲准保釋且並無對彼等提出檢控。

偉鴻集團主席李錦鴻及執董余銘濠遭廉署及證監調查。﹙資料圖片﹚

董事會澄清,上述拘捕/調查並無對集團及其日常業務和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上述調查仍在進行中且並無對兩人提出檢控;公司非執行董事李俊豪將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公司正在物色具備豐富知識、技能及經驗的合適人選擔任公司執行董事職位,並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集團的日常營運遵從具清晰授權的既定程序並設有健全內部監控制度。獨立非執行董事將適時組成專門委員會以密切監察上述調查有關拘捕及搜查事宜的進展等。

董事會認為,現階段李錦鴻及余銘濠留任董事會屬恰當,惟於調查期間將暫停彼等之執行董事職務。

偉鴻自本月19日下午2時44分起停牌,將於明日(28日)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