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指同情因經濟困難撻訂買家 惟發展商追差價基於合約精神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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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發展商向新盤撻訂買家追收差價,並引起市民熱議。中原集團代理創辦人施永青於旗下免費報章的專欄內指出,發展商有合法權利要求買家履約或補差價,若有關行為遭到輿論否定,香港合約精神便蕩然無存。

施永青在《am730》的專欄內指出,有買家撻訂是因為在支付首期後,最新樓價較早年買入樓花時下跌,認為再以較高價去完成交易十分「唔抵」而選擇撻訂。有部份買家則是為勢所逼,原計劃是透過銀行貸款以支付物業餘額,可是樓價下跌導致銀行無法借足相關款項,買家須另行籌集資金方可以完成交易。「如果買家手上現金不足,就算有心履行合約,亦會有心無力」。

施永青指出社會輿情對後一批買家十分同情,覺得他們並非蓄意違約,只是經濟條件較差,所以當發展商決定向相關未有完成交易的買家追究法律責任時,輿論竟大都站在撻訂者一邊,覺得發展商有點不近人情,應該放有關撻訂者一馬。

施永青又指出雖然也十分同情這些違約人士,他們中不少還是其客戶;可是,基於合約精神是商業社會運作的基礎,仍然認為發展商是有合法權利去要求買家履約或補差價的。如果這樣的行為也被輿論否定,香港的合約精神就會蕩然無存,天下勢必大亂,香港的營商環境就會大幅倒退,由此而帶來的經濟損失,普羅大眾亦一樣難以倖免。

指內地輿情大多同情因樓價跌受損的買家

他進一步指出在內地亦有從事地產代理生意,發覺內地輿論大多同情因樓價下跌而蒙受損失的小買家。結果鼓勵了違約者經常聚眾生事,要求發展商退訂或減價作賠償,而社會還視之為維權運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為了維穩,有時竟會向發展商施壓,要求順從違約民眾的要求。如是令發展商的很多原有預算都紛紛落空,有些因而資金鏈斷裂,釀成債務危機。

他亦指出最近有外商撤離中國,除了因為中國受到美國的打壓外,中國社會缺乏合約精神,亦是一個阻嚇因素。香港難得有遵守合約的傳統,希望社會輿論好好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