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反壟斷敗訴 搜尋引擎霸主不服:贏家不是消費者,而是微軟
在對戰科技巨頭壟斷上,美國司法監管取得一次重大勝利。當地時間8月5日,美國聯邦法院裁定,谷歌因壟斷網路搜尋市場觸犯法律。這是美國政府在一系列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壟斷訴訟中的首次勝利,而這一裁決也很有可能顛覆谷歌數十年「搜尋引擎霸主」的地位。周一,在敗訴疊加「黑色星期一」的影響下,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價下跌超過4%。
全球搜尋引擎霸主敗訴
美國聯邦地區法官阿米特·梅塔指出,在仔細考慮和權衡證人的證詞和證據後,法院得出以下結論:谷歌是壟斷者,並且它一直以壟斷者的身份維護其壟斷地位。「它違反了《謝爾曼法》第 2 條。」
據悉,谷歌佔據了線上搜尋市場約90%的份額,以及智能手機市場95%的份額。僅在2021年,谷歌就支付了263億美元,以保證手機制造商將谷歌設為新手機的預設搜尋引擎。梅塔指出,谷歌支付的260億美元實際上排除了市場上的競爭者,使其難以取得成功。現在這種強勢地位已經導致了必須制止的反競爭行為。另外,谷歌在搜尋廣告中收取的高價也反映了其在搜尋領域的壟斷地位。
谷歌數十年來向蘋果、三星電子等公司支付了數十億美元,使其搜尋引擎成為預設選項,這一做法幫助谷歌成為全球最常用的搜尋引擎,併為其帶來了超過3000億美元的年收入,大部分來自搜尋廣告。
對此,美國司法部反壟斷負責人喬納森·坎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讓谷歌承擔了責任。它保護了所有美國人的訊息獲取權。
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德也表示,該裁決是「美國人民的歷史性勝利」。「任何公司,無論規模多大、多有影響力,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值得關注的是,此案與拜登政府於 2023 年針對谷歌提起的另一起反壟斷訴訟不同。另一起是針對谷歌廣告技術業務,並將於今年9月開庭審理。
谷歌不服
谷歌的敗訴,也成為自本世紀初美國政府與微軟展開反壟斷對決以來,最大的科技反壟斷案。2004 年,微軟與司法部達成和解,原因是有人指控微軟強迫 Windows 使用者使用其 Internet Explorer 網路瀏覽器。而在過去四年中,美國聯邦反壟斷監管機構還起訴了 Meta 、亞馬遜以及蘋果等巨頭。其聲稱這些公司非法維持壟斷。
谷歌搜尋案則於 2020 年提起,是美國政府幾十年來首次指控的一家大公司非法壟斷。不過,這一次的裁決雖確認了谷歌的違法事實,但並未直接涉及罰款或具體賠償措施,這或許為後續的法律程序留下了空間。在科技巨頭與監管機構之間的法律較量中,谷歌正準備迎接下一輪挑戰。
谷歌全球事務總裁肯特·沃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計劃對美國法院的關鍵反壟斷裁決提起上訴。「該裁決承認谷歌提供了最好的搜尋引擎,但結論是,我們不應該被允許輕易獲得它。」
谷歌敗訴,會有哪些影響呢?
Emarketer 高階分析師 Evelyn Mitchell-Wolf 表示,如果法院強制剝離搜尋業務將使 Alphabet 失去其最大的收入來源。但即使失去達成獨家違約協議的能力,也可能對谷歌不利。她表示,它的普遍性是它最大的優勢,特別是在人工智能搜尋替代品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
前谷歌政策主管亞當科瓦塞維奇也對該裁決反駁表示,今天裁決的最大贏家不是消費者或小技術,而是微軟。「微軟幾十年來在搜尋領域一直投資不足,但今天的裁決為法院強制 Bing 預設交易開啟了大門。這對那些選擇谷歌的消費者來說,無疑是當頭一棒。」他認為,這項裁決不僅會影響谷歌搜尋引擎的使用者,還將對整個經濟產生連鎖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