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旗下閱文申請上市 要求豁免3高層披露權益惹批評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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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0700)旗下閱文集團正申請來港上市,但上市文件內要求豁免3名董事權益披露。
路透社報道,騰訊要求豁免披露騰訊首席策略官James Mitchell、騰訊影業行政總裁程武,以及騰訊投資併購部總經理林海峰的持股情況。
稱披露不利工作環境 持股亦比例亦不大
招股文件解釋,這樣是因為若果披露持股「將吸引騰訊員工不必要的注意,造成一種不利的、導致辦公室政治的工作環境。這將嚴重扭曲騰訊的企業文化,干擾這些高層在騰訊集團內的業務職責,以及作為閱文集團董事的職責。」
文件又表示,上述董事於騰訊持股比例不大,他們在騰訊持有的利益,對潛在投資者決定是否投資閱文集團來說,並不具意義及不重要。
騰訊並沒有回應,而港交所(0388)則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
David Webb:委員會應拒絕 因是壞先例
路透社引述獨立股評人、港交所前董事David Webb表示:「這種豁免令人憤怒,我希望上市委員會拒絕這樣的請求,如是上市委員會允許企業不披露董事在母公司的持股情況,將會成為一項很棘手的問題,造成很壞的先例。」
而亞洲企業治理協會(Asian Corporate Governance Association)秘書長Jamie Allen亦批評,即果豁免將會立下一個壞先例。
《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 豁免僅延遲披露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上市公司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必須披露對某上市公司(或任何聯繫實體)任何股份的權益及淡倉,以及他們對該上市公司(或任何聯繫實體)任何債權證的權益。
David Webb表示:「上市委員會沒有權力豁免《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的義務,因此在該公司上市之後,他們仍須向公眾披露權益。所以就算他們真的豁免,也只是延遲公開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