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簽署兩份CEPA新協議 強化一帶一路合作
撰文: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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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下的兩份新協議──《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行政長官梁振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中聯辦副主任仇鴻、中國商務部副部長高燕都有出席是次在政府總部舉行的簽署儀式。
工業貿易署署長甄美薇解釋,《投資協議》是內地承諾給予香港投資者在非服務業範疇享有國民待遇,僅有26項行業被列入負面清單。協議亦設「最惠待遇」條款,如果內地對其他國家或地區投資者提供有優惠的待遇,將自動如惠及香港投資者。《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則加強中港兩地多個行業的合作,並深化「一帶一路」上的合作。《投資協議》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則即時生效。
陳茂波稱,明天將是CEPA簽署14周年,CEPA加上之後簽署的補充協議,大大促進兩地貨物及服務貿易交流,為兩地經濟帶來巨大效益,充分體現兩地優勢互補,是說明香港如何成功落實及受惠於一國兩制的極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