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好的前任就該像死掉一樣 不必勉強祝福只需:已讀不回!

撰文:VOGUE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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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些人的最好結局,就是彼此已讀不回….

就算再怎麼失落,你並非一無所有,你還有你自己,能好好在乎自己的自己。當然一個好的作者,能在千言萬語的最後帶著我們回到自己心裡,人氣作家萬特特在新書《你並非一無所有》中談到「前任過敏症」是這麼形容前任的

過去了的人就像發霉的麵包、發酵的牛奶、隔夜的茶葉,一個好的前任就應該像死了一樣。安安靜靜做個「死鬼」才是體面,不要自己過得不如意了,仗著人家曾經喜歡你,就回頭打擾。說好聽點是舊情難忘,其實本質就是自私。

有人說,所有不能再並肩的戀人,都是當初你在茫茫人海中獨獨看到的他。如今,你只需再將他還回人海中,如此而已。

想講幾個愛而不得的故事,以及故事裡,那些前任教會我們的事。

前幾天看到了一句話:「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還有前任的喜帖。」隨手分享到了小群組裡,接著群組裡便是一場表情包的對戰,過了一會,豆豆發了一句:「問題來了,禮金該準備多少?」

群組裡瞬間安靜。原來是前幾天豆豆收到了前任的婚禮請帖,豆豆看了一眼請帖上新郎的名字,覺得心臟有一絲揪緊和抽搐。一邊拼命往嘴裡塞冰淇淋,一邊掉眼淚。

這還不算完,沒過幾天,男生還給豆豆發了條長長的訊息,裡面陳述了他對兩個人過往的懷念,簡單真誠,沒有半點曖昧勾搭的意思。短信最後一句還蠻誠懇的:豆豆你這麼好,真的希望你以後能幸福。

豆豆跟我說:「你知道嗎,我曾經因為他承受了那麼多心碎,我付出了一大把光陰和期待,才不是為了一句『祝你幸福』。我一點都不想祝他幸福,更不希望他祝福我,我寧願他對當年的分手耿耿於懷,至少這樣,他會記得我吧。」

我不太明白,為什麼分開後的兩個人,會說祝福對方在別人身上找到幸福呢?難道在心裡,不是希望這人山人海只有我能將你小心收藏?

太在意的東西,別人碰一下都覺得是在搶,更何況是我們真實愛過的一個人呢?你的故事裡換了主角,我在你的世界裡沒了入門的資格,我免不了要在心裡許一個壞願望,巴不得你過得不快樂,然後餘生天天念起我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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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深沉愛過的人,越難心平氣和地講出那句祝福。如果你非要去別人那裡找歸宿,那我真的有一點不想祝你們幸福。

阿洲和達達畢業那年,同住著便宜的小平房。七月的炎夏,坐在老舊的電風扇前,互相看著傻笑。十二月的寒冬,兩個人在公車站凍得抱在一起取暖。儘管達達說了很多遍「我們可以一起吃苦,我相信會越來越好」,兩個人最終還是放棄了這段感情。

因為什麼分手的呢?可能是因為達達一年遲遲找不到工作,或是兩個人因為要不要買那個二手沙發而爭吵,又或是下個月的房租讓兩個人都感到為難︙︙。

誰也說不出分手的原因,只知道那天黃昏悄無聲息地掩蓋了這座城市,路邊的燈次第亮起,連成一片明晃晃的銀河帶。

他們就那樣坐著,不說話,過了一分鐘又一分鐘。達達看著他細碎的髮稍上帶著汗珠,洗得有些發白的牛仔外套被他隨意地披在左肩上,露出的側臉就像被清晨的日光雕刻過一般,依舊讓達達迷戀。

是達達起身先走的,阿洲拉住她的手腕,想要說什麼,卻隻字未出口。達達抽回手,什麼都沒說,轉身就走了。

達達後來在跟我說起這件事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一別一輩子》中寫道:說好永遠的,不知怎麼就散了。最後自己想來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當初是什麼原因把彼此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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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大張旗鼓的離開不過是虛驚一場。真正決定了要走的那次,只是挑了一個風和日麗的早晨,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連關門都沒有一點聲音,然後再也沒有回來。

Betty和大學男友戀愛三年。女生貌美,男生學霸,穩穩的畢業就結婚的節奏。可是大四那年,男友和一同實習的一個女孩搞曖昧。

驕傲的Betty,列了男友和那女孩的十幾條罪狀,做成了海報,打算複印幾百張,全校張貼。Betty在男友宿舍樓下等了幾個小時,同宿舍的人下來說他不在宿舍,但Betty不信,她知道他就在樓上,他不願意見她。

當晚,Betty喝得爛醉,在校門口的燒烤攤,她拉著我說:「你們以為我氣他劈腿,其實我更氣自己傻。剛剛在一起的時候,他還是個會穿紅T恤配墨綠色褲子的愣頭小子,是我告訴他穿白T恤更顯得有精神,褲腿挽起露出腳踝更好看。這幾年他不管是競選學生會幹部還是參加比賽,演講稿都是我為他熬夜寫的。」

Betty哽咽得沒有再說下去。我知道,她委屈,明明自己用心經營的感情,怎麼輕易就被別的「小妖精」擊垮了,明明自己一手「培養」的男友,被別人搶先奪人。是的,不甘心,換作哪個女孩都會被氣得跳腳。

不過最後Betty也沒有真的張貼海報,而是選擇了江湖路遠,一別兩寬。

七年後的現在,我們再提起當年的事,Betty笑得直不起腰。「那時候真的是年紀輕,覺得辜負了我的人,也要讓他不好過才行,至少要搧他兩個巴掌,踢他兩腳才算出了氣。不過想想,有什麼用呢?」

常有讀者私訊我,痛斥男友,大吐委屈,最後都免不了問我一句:「特特,我該怎麼辦才好呢?」

怎麼辦?當然是抓緊一切可以塑造自己的機會,過得比他好啊。

就像Betty,認真工作和兼職,把那段絕望的日子熬了過去,並且過得風生水起。Betty現在是國內知名電器品牌的區域經理,有房有車有存款,平日是穿著高跟鞋坐在辦公大樓裡的女主管,假期的時候是坐在異國街頭曬太陽的文青。

至於當年劈腿的男友,我們沒有去打聽他過得好不好,倒是這兩年常常看他按讚Betty的社群網站,或是評論「越來越漂亮了」、「恭喜又升職了」之類的。

那時候的我們,戀愛時他是天下獨一份,分手時恨不得除之而後快。我們甚至會撂下狠話「往後每一天我都祝你過得不好」、「你傷了別人的心遲早是要還的」,像是願意用一切代價,讓他過得不好,才夠痛快解氣。

可是當那些讓人脊背發涼的詛咒說完之後,他還是一樣過著他的生活,半點未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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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後來的我們來說,或許正是曾經錯過了誰,才找到了後來自己更想要的人生。最可怕的不是前任,而是找不到自己。

一個女孩的奮鬥,即使一開始是前男友驅動,努力著努力著,也會變成自我驅動,而前男友這個原點,早在不知不覺中被拋到了九霄雲外。

那天逛IKEA,我在地毯區碰到了前任,不誇張地說,我當時就好像看到殭屍復活一樣,猜想他也是一樣的感覺吧。

我們分手的時候,我剛到這個城市工作,暫住在同事家,每天下班後要去找房子。實習期,沒有積蓄、沒有朋友,一個人孤零零的,他偏偏在那個時候提了分手,理由有很多,爛俗的理由是雙方性格不合什麼的,其實分手的理由通常都是藉口。我當時無心跟他拉扯,很乾脆地刪除了他的一切聯繫方式。

後來聽共同的好友說起,原來他與我分手前就認識了別的女孩,我沒去過問細節,儘管朋友替我打抱不平,覺得我應該是被劈腿,被騎驢找馬了,我也沒再去深究,也沒有深究的資格,過去就過去了。

說實話,這幾年我過得還蠻好的,慢慢有了自己的圈子,有一幫熱鬧的朋友,有明確的努力目標,付了頭期款買了一套房子。

如果不是身邊有人提起,有時候真的想不起來還交往過這個人。就像,某個人從你的世界消失了,但還是會從別人的口中聽到,這個曾經讓自己臉紅心跳整整兩分鐘的名字。那種感覺就像水煮魚裡的豆芽,明明菜單上沒有,你也沒點,但就是會出現。也可能是因為我一直在往前趕路,連回望過去的心思都沒有過。

碰到就碰到,轉身就忘了。誰知晚上到家沒多久,微信顯示新的好友申請,是他。他還故作輕鬆的語氣:好久不見,今天看到你差點沒敢認,你變得更漂亮了。頭像還是大學時我們一起用過的情侶頭像。頂著這個頭像來加我微信,也是令人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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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看到後,隨手就封鎖了他。我甚至都沒有考慮過通過他的好友申請,打聽一下他這幾年過得怎樣。

我對自己的態度有點驚訝,畢竟他是我整個大學四年唯一喜歡的男孩子,如今自己內心竟然毫無波瀾,對他如此冷漠。

我把這件事告訴閨蜜,從閨蜜那裡得知,原來前任上個月分手了,女朋友去韓國整容回來後搭上了個富二代,把他甩了,而且最近他工作事業也受阻。我心裡感嘆:蒼天有眼!

可能我見識少,我真的不懂,當年被戴綠帽、被甩的是我,主動離開的是他,現在幹麻又回頭關注呢?難道是覺得當年傷害值不夠,還想來補幾刀?

閨蜜說:「這你還真是不懂了,凡是回頭的,一般都是當時主動提分手的那個人,因為他在心理上有種優越感,覺得自己一旦回頭,對方還會包容接納他。」

「哪來的自信?去認識新的女孩吧,吃回頭草太沒出息了。」

「大概是因為他過得不順心吧,過得好的話肯定沒空搭理你。他要是能撩到白富美,會回頭試探你嗎?」

我使勁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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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句老梗:一個好的前任就應該像死了一樣。

嗯,安安靜靜做個「死鬼」才是體面,不要自己過得不如意了,仗著人家曾經喜歡你,就回頭打擾。說好聽點是舊情難忘,其實本質就是自私。感覺自己不被愛了、被拋棄了,就要回頭找過去的人拿回被偏愛的特權,對自己當初是怎樣傷害對方的事若無其事,這樣骨子裡全然不考慮對方感受的人,幹麻要理他呢?

過去了的人就像發霉了的麵包、發酵了的牛奶、隔夜的茶,不管當初有多美好,已變了質,恢復不了當初的面貌。

當那個人回頭時,我們自己在心裡要好好掂量一下,值不值得為這個人再猶豫一回。不要說你不知道,你心裡明明就有答案。如果不值得,請無視。就像那句,「別和好,會重蹈覆轍」一樣,聽起來簡單、粗暴、毫無道理,但實際卻說中了很多結尾。

曾經的我確實深深愛過,後來的我終於讓這一切過去,不再對誰隱瞞,不再因為誰而否認,誠實且坦然。這便是我在你那裡得到的最好的成長。

有時候會想想,愛情這件事真是讓人頭疼。

愛的時候要花心思、花時間去了解、感受一個人,膩過甜蜜,熬過爭吵。若沒能圓滿,分手後又要盡力忘記這個曾言之鑿鑿愛你不變卻提前離場的人。你不知道關於他的東西哪一天會不小心掉落出來,讓你的心「咯噔」一下,也不知道他會在哪一刻突然出現在街角,「叮」的一聲打開記憶盒子,翻騰出過去美好或糟糕的歲月。

誰沒有過在網路中循著蛛絲馬跡,偷窺前任現女友的經歷。哪怕我們心裡明鏡似的,這人早與我無關了,卻還是忍不住去瞧瞧,沒有我的後來他究竟過得怎麼樣。

總以為來日方長,總以為說再見這回事很容易,但到頭來,你才知道,愛情裡的再見,不是什麼真正的悄無聲息,而是自己熬過了那麼多深夜,換來了一句「我放下了」。

有的人,放下是懶得追憶。可能某一天,起床時陽光明媚,心中往事就像是一攤水跡,蒸發得無影無蹤;有的人,放下是波瀾不驚。跟舊的人在街角重逢,笑一笑,無須開口寒暄,更不必說別來無恙;有的人,放下是從頭生活。重新出發,公路盡頭撞見彩虹,打算分享的人換了一個。

反正這一生,我們會對很多事情懷有遺憾,可是總有一天,你已經分辨不出來哪件更難過一些,哪件更刻骨銘心一些。

那些曾經讓你夜不能寐的,都會變得無關痛癢。你只需好好地過,等這一天悄悄降臨,等你真正成了過來人。

故事有圓滿也有遺憾,但是感情的事,誰又能說得清呢?兩個人誰都沒有錯,如果可以,只希望在愛情裡認真的人,餘生都能覓得良人。

或許,你今後不會再像年少時喜歡他那樣去喜歡一個人了,但會記得自己曾經喜歡他的感覺,又甜又酸。但凡是經歷,都是你人生的養分。分叉的頭髮記得剪掉,離開你的人,就讓他走吧。不必再苦苦追問,他們也會成為別人世界裡的後來人。

沒有句點已經很完美了,何必誤會故事沒說完。畢竟,愛情和人生,都要試錯。

我們也正是在這一次次的試錯中明白,失去和告別是成長的必修課,所有的午夜夢回,所有的年少純真,仍會歷歷在目,但你已經往前走了,不需要再觸摸了。

對前任最好的告別,是你過得好與不好都不必讓我知道。愛過就夠了,餘生就算了。這一世的緣分已盡,我很好,你隨意。

勿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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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戀人包容,一次是大度、兩次是寬容、第三次是犯賤!」感情陷得再深,也要把這些話放在心裡。

「讓妳感到委屈求全的愛情,不是真愛!」真正愛你的人,哪捨得看你這麼努力。

【本文獲「VOGUE Taiwan」授權轉載,原標題:到底該不該和前任見面或聯絡?人氣作家犀利指出:最好的前任關係是「已讀不回」!】

文章來源:幸福文化 《你並非一無所有:你還有病及未拆的快遞和未完成的夢想》 作者/萬特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