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唔易做】要成為領養家庭 須接受審核評估

撰文:黃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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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領養孩子,就要負起照顧孩子一生的責任,本地領養服務以往只由社會福利署領養課提供,為了讓領養申請人有更多的選擇,社會福利署設立了本地領養的認可機制,並評審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母親的抉擇及保良局為本地領養的獲認可機構,為有意領養的人士作家庭評估和批核領養申請。
攝影:陳嘉元

香港自2013年起定立每年11月為「領養月」,向社會宣揚領養建立家庭的理念,而領養服務的主要目的,是為那些因父母未能或不願給予照顧的兒童尋找永久和穩定的家庭,給予照顧,直至他們長大獨立。根據香港社會福利署指引,申請領養人士必須年滿25歲、無犯罪紀錄、身心健康、無嚴重殘疾、有基本教育程度、最少小六畢業、有固定工作、財政穩健及固定居所以養育兒童。若已婚夫婦想領養兒童,須結婚不少於3年、並有穩固婚姻關係。

申請人必須通過「母親的抉擇」、社會福利署領養課、國際社會服務社(香港分社)或保良局進行家庭評估。獲批核成為合適領養家庭後,有關申請便會交到配對小組配對。最後展開不少於連續六個月的領養同住期,法庭會研究每宗領養申請,在確定領養安排符合兒童最佳利益,才頒發領養令。

根據社會福利署網頁資料,截至今年6月,約有67位待領養的兒童,而正在申請領養的個案共有約209宗,當中超過9成為本地領養家庭。有興趣人士可瀏覽社會福利署、母親的抉擇、保良局或國際社會服務社網頁查詢。

有關領養事宜查詢:

 

社會福利署

http://www.swd.gov.hk

 

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

地址: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6樓

電話:2834 6863

電郵: ia@isshk.org

網址 :www.isshk.org

 

母親的抉擇

地址:九龍觀塘成業街7號寧晉中心21樓H室

電話:2537 2285

電郵:adoption@motherschoice.org

網址 :www.motherschoice.org

 

保良局

地址:銅鑼灣禮頓道66號保良局莊啟程大廈1樓

電話:2277 8396

電郵:las@poleungkuk.org.hk

網址:www.poleungkuk.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