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家長憂禁戴口罩難保障子女健康 校長:家長不應多慮

撰文:李紫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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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上周五引用《緊急法》以此頒布《禁蒙面法》,而大部分學校當日亦按教育局要求,向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家長發出通告,並要求家長簽署有關《禁蒙面法》的通告,有家長指通告中並沒有同意/不同意的選擇,只是一份家長簽署後證明已知悉及閱讀的通告,有的學校要求家長簽回通告,亦有學校只發出eclass通告,沒有要求家長簽署。
此舉馬上引起不少家長熱議,更有家長憂慮簽署相關通告,會被當成支持相關附例,亦有家長擔心流感高峰期即將殺到,有關法例實施後變相日後不能在校園戴口罩,難以保障學生健康,有不少家長更表示不會簽回有關通告。

教育局上周五(4日)向全港學校發信,促請學校提醒學生及家長,在《禁止蒙面規例》的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進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 時,使用可能會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而為免誤墜法網,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

家長不希望將政治帶入校園
家長同盟主席Eiffel表示:「自己圈子內有不少家長都表明會拒簽相關通告,禁蒙面法本意是限制遊行示威,根本不適合應用在校園(私人地方)。教育局出信給學校和家長就是想向我們加壓阻止學生參與遊行示威,主動把政治事件帶入校園。」Eiffel補充,身邊的家長如果是收到電子通告,則直接忽略,若然是紙張回條,更有家長會直接寫上拒簽原因和訴求以示不滿。

每年12月至翌年3月也屬流感高峰期,家長擔心校園禁止戴口罩,會令病菌傳播得更快,對於法例列明「不論校內或校外,學生、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士(例如課外活動導師,由服務供應商派往學校提供服務的人員等),同樣不應戴上口睪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有家長質疑:「點証明健康原因?日日帶住醫生紙?傷風感冒病一頭半個月成日有,睇醫生嗰幾日可以戴口罩,其他病緊無醫生紙就犯法?」

九龍真光中學(小學部)校長彭潔嫻則表示目前校方仍未收到關於通告的查詢,但表明學校收通告有既定程序,如家長對任何通吿的內容或運作上有疑問,學校歡迎家長直接詢問。

校長:病童戴口罩是允許範圍
今年香港冬季流感高峰期比往年提早來到,9月尾已有兒童患上甲型流感入院的個案。在流感高峰的情況下推行禁蒙面法令人擔心病童避免遭人詬病而忽視公共衛生情況。九龍真光中學(小學部)校長彭潔嫻直言:「過往在流感或其他傳染病高峰期,都有很多同學會戴上口罩丶勤洗手來預防疾病傳播,學校十分理解及贊同。」同時亦呼籲家長不應多慮,老師基於關心同學身體是否抱恙,會可能問及戴口罩因由,這純屬出於關懷及愛護學生的身心需要。

新界婦孺福利會基督教銘恩小學校長何彥輝指,校方已向家長發出電子通告,但不需要簽回。而奧恩國際幼稚園鄧沅叞校長亦指,校方以app向家長發出電子通告,家長可以簽署表示已閱讀,她說:「但校方沒規定一定要簽。」此外,聖公會基樂小學温志揚校長指校方向家長發知悉通告,他說:「因電子通告系統需要家長簽回,但不會追收。」

有學校向家長發出通告。(網上截圖)

亦有一名不願公開資料的小學校長回覆記者指:「《禁蒙面法》一事中學會來得比小學更敏感,我亦向同事交代,不要強逼家長交回回條,家長簽也好不簽也好,(回條)期限過後就當完了這件事。」

家長怎樣看?
小朋友就讀喇沙小學三年級的王小姐表示:「禁蒙面法生效後自己小朋友依然有病就會戴口罩,但控制不了其他同學。」

小朋友就讀拔萃小學四年級的洪先生表示:「學校一向不允許戴口罩,規定了有病就要留家休息。」

教育局自上周五發出通告後,引起家長極大的迴響,在翌日(5日)再公布作進一步解釋及澄清,全文如下:

家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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