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受着傷害仍奢望「和平共處」?別再天真 家暴多由辱罵開始

撰文:聯合新聞網
出版:更新:

家暴零容忍。台灣律師呂秋遠在Facebook表示,曾聽聞:「我們要感謝傷害我們的人,因為他們的傷害,造就了我們的成長」、「感謝那些對我投擲石頭的人,如果不是你們,湖心就不會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漣漪」,乍聽之下似有道理,「都是毒雞湯」。能熬過被欺凌或家暴的痛苦,「要感謝的只有自己」。

能熬過被欺凌或家暴的痛苦,「要感謝的只有自己」。(Canva)

他說,台灣的家暴事件,每年以高於13萬件的數量發生在我們身邊,每小時平均就有15件家庭暴力事件通報,到底有誰,可以抵擋另一個人的家暴,而且甘之如飴,成為這個人適合的對象?

對於家暴可以做甚麼?呂秋遠表示,家暴零容忍,一點點家暴都不該有。舉凡貶低對方、辱罵對方、肢體施暴、經濟控制等等,都是家暴。不舒服就要逃,不是忍耐過了就好。不要對於身邊的家暴案件視若無睹,媒體炒作以後再來義憤填膺。身邊的家庭暴力事件很容易發現,例如朋友有不明傷痕、精神經常沮喪、被控制行動等等,這些都是留心就會知道的,請鼓勵對方提出保護令的聲請。

呂秋遠表示,家暴多數是漸進式的,會先以控制、辱罵、彰顯自己的優越等方式,再進階到肢體暴力等行為,「他是恐怖情人,以後就會是恐怖老公、老婆,不要以為控制就是關心、辱罵就是情緒失控而已。他會一再失控,然後你一再原諒」。一日家暴,日日家暴的可能性就存在。對於家庭暴力不該容忍,「你不是他的土地公、媽祖婆,他也不值得你犧牲自己的人生去救贖,請遠離汙染源,重拾新人生」。

相關文章:家暴|挨打、流產、監控生活也不離婚 社工嘆無奈:她們無處可去

+23

「(台灣)保護令聲請很簡便,只要檢附證據到警察局就可以聲請」。呂秋遠表示,如果情況嚴重,還可以透過檢察官聲請緊急保護令。證據部分,錄音、Line訊息、驗傷單都可以,一旦聲請以後,就可以獲得基本保障。所謂的保障,就是法院會要求對方不可以再騷擾被害人、為不法行為,甚至可以要求對方遷出住所,或者遠離被害人100米之類的。倘若對方再犯,就可以現行犯逮捕,處以違反保護令罪。

如果是肢體暴力,呂秋遠表示,不要相信一時失控這種事。對方會動手打人,容忍就會養成習慣。沒有甚麼「我可以接受家暴」、「他人很好,頂多罵我不會打我」、「他打我總比打小孩好」。即使沒有經濟能力,也不用委曲求全。社工會提供臨時庇護所供居住,也會媒介工作,不要被對方有經濟能力養家而忍氣吞聲。

呂秋遠表示,即使對方沒有對孩子施暴,只是對自己施暴,也不要因為「要有完整的家」而妥協,孩子目睹以後會心裡受創,以後可能會成為另一個加害人,「對他的新家庭施暴」。以愛為名的施暴最可怕,愛不會以任何暴力與控制的形式存在。

「別再感謝對你加害的人了,跟他共存,就是讓自己毀滅」。呂秋遠表示,口口聲聲說愛你,實際上卻是在害你的人,還想要和平共存,這是異想天開。「他不健康,關你什麼事?」遠離就好了,到底是要共存什麼?

【延伸閱讀,更多夫妻相處之道建議】

婚姻都是相愛、相處到傷害的走下去?6大愛情秘訣讓感情細水長流

+17

婚姻|老公抱怨怎做都被鬧?6大原因可令感情變質 孩子只屬其一

+16

延伸閱讀:

凱米颱風挾豪大雨 南部3國道匝道今仍暫時封閉

大雷雨炸高雄、台南 慎防劇烈降雨雷擊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本文內容反映原文作者的意見,並不代表《香港01》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