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秘|民政局拒漢服相辦結婚證惹議 明清百姓如何讓龍袍下凡
日前江蘇省無錫市一名唐姓女子,由於熱愛漢服,決定與丈夫穿着漢服領證登記結婚。沒想到這一身大紅色上頭繡龍的漢服裝扮遭到民政局拒絕,理由是太像「戲服」。
事後唐女將此事件發到網絡上,引發大眾熱議。在辯論它到底是戲服還是漢服之際,也可以回顧歷史,看明清百姓如何滿足想穿龍袍的心。
是戲服還是漢服 網友眾說紛紜
經過多月的中韓網民的漢服、韓服論戰,以及央視春晚令人失望的中國服裝走秀,網友對於任何觸及到漢服、中華傳統服飾的議題皆分外敏感。對於唐女持漢服證件照登記結婚遭拒一事,不少網友批評民政局的行為:「西裝可以,漢服就不行?」、「西裝才是中華正統?」、「再不規範好,韓國人就要來偷了」等,掀起一波支持、鼓勵民眾穿傳統服飾、漢服登記結婚的聲浪。
不過有部分網民認為,登記結婚屬正式場合,服裝本就該慎重,不能隨便穿。事實上,根據內地《婚姻登記工作規範》內容,當事人需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並未對民眾的着裝、服飾有任何強制要求。
除了引起證件照能不能穿漢服的討論外,更多網友聚焦在唐姓女子與丈夫的漢服圖樣裝扮上:「這漢服也不對勁呀,男的身上是龍,女的身上也是龍?」、「哪有夫妻都穿龍的」、「哪有龍袍是紅色的」、「這是啥漢服,不是滿人的袍子嗎」等。
由於今日大眾對於傳統中式服飾的印象,皆源自影視,加上現代中式婚俗裏的男龍、女鳳的「龍鳳呈祥」觀念,使多數網民看到唐女那一身紅色「龍袍」後,與無錫民政局持相同看法,認為這是「戲服」不是漢服。但其實唐女與丈夫所著的漢服,為明制漢服-蟒服的一種。
那麼,中國歷史上真的沒有紅色「龍袍」?比對明代出土服飾,與傳世明代人物畫,就會發現到一件事情,原來,我們都被戲劇給騙了,反而戲劇中的婚服更不符合史實。
夏商時期 中國人就把龍繡在服上
中國人在衣服上繡龍紋的歷史非常悠久。根據《虞書.益稷》所載「十二章服」(古代貴族禮服上的十二種紋飾)制度:「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宗彝(老虎與長尾猿猴的圖像)、藻、火、粉米、黼、黻(黼黻,音輔服。為半黑半白如斧之形的花紋)繡,以五彩彰施於五色作服」,龍作為服飾的紋樣,可追溯至夏商之際,或更早。
老百姓如何將龍袍穿在身
由此可見中國人對於龍的喜愛是非常深厚的,但眾所周知中國歷朝歷代對於服飾,為了呈現出階級、身份的不同,而有相當嚴格的要求,但事實上穿衣戴帽仍有相對彈性的空間。因此從漢代以後,便經常能在史書看到「服妖」、僭越等記載,這些都是在歷朝輿服志下,民間穿着相對來說有彈性的證明。尤其是明代,在商業經濟繁榮下,服飾僭越的情形是相當普遍的,而皇帝那一身展現絲織工藝的龍袍,自然就成為最常見的僭越例子。
那麼老百姓如何僭越穿上龍袍?這就要說到同屬先人想象力創造出來的動物-蟒。在中華文化裏,蟒又稱為「王蛇」,似龍而非龍,是僅次於龍的動物,因此蟒服亦稱為「象龍之服」。像龍又不是龍的蟒,究竟與龍有多像?兩者差別只在爪子,龍有五爪,而蟒只有四爪。明代文學家沈德符(1578-1642年)所著《萬曆野獲編》便有記載:「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即皇帝)所御袍(龍袍)相肖,但減一爪(趾)」。
紅色「龍袍」實為蟒服 賜服如何普及民間
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年)為去除元代蒙古遺習、恢復唐宋時的中國儒家禮俗傳統,因此在服飾、生活等方面有嚴格的要求與規範。明代文武官員主要服飾有朝服、祭服、公服,其中還有皇帝賜服,但能獲賜服的人數極少。不過到了明成祖(1360-1424年),只要是皇帝身邊的宦官侍臣、有功的文武大臣,便能獲得蟒服(賜服的一種,因繡有蟒紋而得名)。
到了明孝宗(1470-1505年)以後又有新的變化。賞賜群臣蟒服、飛魚服(蟒形加二角、魚鰭、魚尾圖樣),成為皇帝昭示恩寵的手段之一。明武宗(1491-1521年)時,御賜的蟒服、飛魚服已氾濫到群臣都有一件。到嘉靖年間(1522-1566年),變成無需皇帝賜服,只要有錢,人人都能穿上乍看像似龍袍的蟒服,甚至女性也能穿,還成為婚服的主流款式。
滿清入關後,漢人男性剃髮易服,漢人女性服飾仍維持明代樣式。不過清代在蟒紋服飾的規範方面,比明代更為寬鬆,除了禁止使用皇帝專屬的明黃色外,文武百官皆可穿。因此,蟒服便於清代躍升成為漢人女性在重要場合的正式裝扮。
從唐姓女子欲用漢服證件照登記遭拒的事件,可以發現即使漢服已在中國大陸形成具有高經濟價值的產業鏈,但大多數民眾對於這件消失已久的服飾仍相當陌生,更有許多錯誤的印象。而這些與史實、文物相悖的漢服印象,多來自於未仔細考據服飾的古裝劇,這也是為何漢服復興運動與戲服、影樓裝做出切割的重要原因之一。
雖然中國大陸的漢服同好可以十分自然地穿漢服上街,不會遭到路人的目光注視,但如何讓民眾對漢服有進一步的了解,並讓漢服與戲劇結合,達到向外輸出、使韓國人不敢再說漢服「抄」韓服,漢服復興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