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賣走港股MPF可向政府施壓? 理財專家:影響力很小

撰文:梁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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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大量港人將強積金(MPF)的香港股票轉為美股或其他外國資產,便可令港股受挫,藉此就《逃犯條例》修訂一事向政府施壓。究竟這方法是否可行?這次便找來理財專家跟大家分享意見。

梁世傑指,買股票是做股東,做老闆,屬於投資;買演唱會門票則是支持歌星的消費。投資是賺他人錢,消費是給他人賺錢,打工仔要搞清楚兩者的不同。(資料圖片)

民間近兩個月發起多次示威遊行及以如罷工、罷買等不合作運動抵制政府施政,甚至有網民建議以賣走強積金香港股票這方式向政府施壓實,同時間,也有人覺得香港局勢不明朗,此時轉買美股會否更合符經濟利益。問及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FCCA)、強積金工具書《積金大反擊-投資智勝七招》作者梁世傑的意見,他說買美股或港股的決定,很視乎打工仔想賺哪一個市場的錢,但要用上述方法向政府施壓,效果則未必顯著。

MPF資產只佔股市少數

梁世傑指,按積金局的基金平台資料,所有大中華股票基金及中國股票基金合計只有640億港元左右,只佔強積金整體的8,900億港元資產的7%,這筆金額對中國股票及強積金來說都不是主要成份。另外,其實強積金的港股基金有大約1,700億港元的資產,但由於當中混合了香港及中國公司的股票,所沒辦法分開買賣。

對於賣走強積金香港股票的做法,梁世傑認為,「香港股市一天的成交額有500至700億,如把這1,700億元的強積金港股基金全都調走,其實市場只需一、兩個星期已可消化掉。想想,港股現在的市值合共45萬億元,MPF(8,900億港元)對它的影響力其實很小。」

梁世傑提醒,管理強積金投資的重點,不是選基金,而是按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去選擇投資策略,再按投資策略去分配強積金資產於不同成份基金。(william iven/unsplash)

投資不同消費

梁世傑續指,買股票是做股東,做老闆,屬於投資;買演唱會門票,支持歌星則是消費。投資是賺他人的錢,消費是給他人賺錢,兩者的分別一定要弄得清楚。「買中資股票是做中資老闆,賺中國人的錢,買美國股票是做美資老闆,賺全世界人的錢。至於要做誰人老闆,賺誰人的錢,那就要由大家自行考慮。」

梁世傑提醒,管理強積金投資的重點,不是要選買哪隻基金,而是要按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去選擇投資策略,然後再按投資策略將強積金資產分配於不同成份基金。高風險投資通常是以股票基金為主,低風險投資則以債券基金或保守基金為主。

當然,每個人都有表態的權利,如覺得將MPF的港股資產都賣調是會令自己安樂一點的話,這不一定是錯的決定,但如希望藉此達致向政府施壓,大家就不要抱太大期望了。

梁世傑指,「一天香港股市的成交額有500 至700 億,MPF內的1700億港股基金,一兩個星期都消化晒。港股市值合共45萬億,MPF的0.9 萬億的影響力很小。」(受訪者提供)

他建議,如果經常「發夢」(遊行示威),沒有精力打理強積金的年輕人,於近期趨勢不明的股市,選擇預設投資內核心累積基金的表現會比較穩定。而年近退休的人士,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加上減息有利債券價格,所以債券基金及65歲後基金應該佔強積金資產的比例較股票基金為多。已有既定投資策略的,便緊守崗位,以迎接前面的狂風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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